民电〔2020〕50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4-03 23:15:20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民电〔2020〕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3月31日,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发生森林火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同时,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深入排查火灾、泥石流、安全生产等各类隐患,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遏制事故灾难多发势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4月1日,李纪恒部长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作出批示。4月2日,部党组会议就民政系统贯彻落实作出部署,要求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落实管理责任,认真排查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对各地各部门深刻吸取教训、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推进民政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不断提高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实质,举一反三,统筹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风险防范。要深刻反思近期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对照检查本地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盯紧看牢关键环节、重大风险,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防范遏制民政领域重大安全事故。

二、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在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服务工作的同时,周密部署安排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对养老服务机构,要按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整治指南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要求,重点排查消防设施设备不达标、存放易燃易爆物、堵塞消防通道、建筑材料防火等级不达标,以及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供暖设施设备、燃气设备等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等安全隐患。扎实推进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一院一案”要求,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要防止因疫情防控和封闭管理,造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到位引发次生事故。对儿童福利机构,要严格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关于切实保障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通知》和有关机构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要求,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扎实做好每周开展的“随机抽、远程查”工作,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对殡葬服务机构,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统筹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工作,加大绿色文明安全祭扫宣传引导力度。及时制定完善清明祭扫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报告。会同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有序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人员分流、交通疏导、火源管控等工作,严防踩踏、森林火灾等事故发生。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要组织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强化安检技防设施设备配备,加强风险防范。要重点做好受助人员入站安检、在站服务、离站安排、接送返乡、落户安置等从进到出全链条各环节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杜绝风险传递、叠加,形成工作闭环。要强化对托养机构和合作医疗机构安全管理,确保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运行安全。对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要按照《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等要求,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各类风险摸底排查,严格防控消防、食品、医疗卫生、人身安全、新冠肺炎疫情感染等风险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服务风险。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责任

各级民政部门要始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结合当地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对本地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一旦发生事故及时有效应对。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更加精准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切实把安全管理的责任、措施落实到人头、点位,确保不留一处空白、不放过一处隐患。各级民政部门、民政服务机构要强化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保证第一时间获悉情况、快速果断作出反应和处置。严格落实紧急突发事件请示报告制度,迅速上报情况,加强协调联动。

各地防范遏制民政领域重大安全事故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民政部。




 

民政部办公厅

2020年4月2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83140.html

本文关键词: 民电, 民政部, 办公厅, 学习贯彻, 习近平, 总书记, 重要指示, 精神, 进一步做好, 当前, 民政, 服务, 机构, 安全, 防范, 通知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