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司局函村〔2020〕1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关于启用新版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关于启用新版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的通知
建司局函村〔2020〕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村镇建设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住房保障处: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20〕6号)要求,按照2020年全国村镇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我司升级了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以下简称“新版信息系统”),并于2020年4月正式上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新版信息系统的意义
新版信息系统是为了完成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统筹掌握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信息而建立的综合数据信息系统。新版信息系统是进行全国脱贫攻坚普查的基础依据之一,相关数据的完整、真实、准确是体现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全面完成的重要标志。
二、新版信息系统的主要内容
新版信息系统增加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信息模块,可录入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保障途径、具体保障方式信息及佐证材料等,并进行汇总、统计与分析。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信息和采用易地扶贫搬迁方式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的信息由国务院扶贫办提供并已导入系统。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通过新版信息系统直接查询、录入相关信息。
新版信息系统数据继续存储于各省级农村危房改造数据中心,并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同步备份,确保信息数据的时效性、完整性、安全性。
三、填报工作要求
(一)及时录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信息。各地要在“回头看”排查基础上,按照鉴定安全、改造安全、保障安全三种分类,逐户核实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信息,并将原住房安全鉴定(评定)结论、住房安全保障方式、工程开竣工和入住时间等信息准确录入新版信息系统,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对于发现新版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信息存在错误或缺失的,须及时更正和补充。
(二)及时补充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各地要加快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确保系统内改造户数、开竣工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要参考新版信息系统预警提示,对原录入信息进行核实、补充和更正,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以上所有录入工作均需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
(三)严格信息录入和审核。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对照新版信息系统说明与填报指南,统一信息录入工作要求与标准,加强对信息录入人员的业务培训。县级主管部门要明确信息审核人,加强对录入信息的审核把关。录入人、审核人等信息需同步录入新版信息系统。
(四)加强统筹协调与部门合作。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信息涉及众多部门,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和部门合作,主动获取除农村危房改造以外的其他住房安全保障方式有关信息。同时,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与共享,确保数据一致。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门务必高度重视,统筹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扫尾任务完成和信息录入工作,压实责任,倒排工期,严控质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同时,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不断完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
联系人:马楠 联系电话:010-58933186
技术联系人:吴琼 联系电话:1391001368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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