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医发〔2010〕27号《农业部关于印发〈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4个动物检疫规程的通知》【附件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0-06-13 06:05:26

《农业部关于印发〈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4个动物检疫规程的通知》【附件废止】








农医发〔2010〕27号






依据:2018年10月9日发布的《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的通知》(农牧发〔2018〕9号)附件1《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

为规范生猪、反刍动物、家禽和马属动物产地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我部制定了《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家禽产地检疫规程》和《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点击下载

1.生猪产地检 疫规程【本附件废止】

2.反刍动 物产地检疫规程

3.家禽产地检 疫规程

4.马属动物产 地检疫规程



 

农业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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