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经贸规〔2020〕890号《关于印发〈国家救灾农药储备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6-17 17:16:22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国家救灾农药储备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改经贸规〔2020〕8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供销合作社,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储备农药”“中央救灾农药储备”统一整合为“国家救灾农药储备”。为切实做好储备管理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家救灾农药储备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救灾农药储 备管理办法(暂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供销合作总社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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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发改经贸规, 救灾, 农药, 储备, 管理办法, 暂行,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