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经贸〔1997〕147号《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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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意见








国经贸〔1997〕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试点城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财政厅、质协、总工会、科协、团委,各部门质协,有关部门:

原国家经委、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于1987年8月1日下发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管理办法》,已根据新的形势与任务作了必要的修改。现将《关于推进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

1997年3月20日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意见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实现,深入推进全面质量管理,激发广大职工建设社会主义、参加企业管理、改进质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自觉、扎实、健康、有效地开展质量管理小组(以下简称QC小组)活动,不断提高产品、运输、工程、服务的质量和企业竞争能力,特就推进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开展QC小组活动的自觉性

1.凡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从事各种劳动的职工,围绕企业的经营战略、方针目标和现场存在的问题,以改进质量、降低消耗、提高人的素质和经济效益为目的组织起来,运用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开展活动的小组,可统称为QC小组。

2.QC小组活动是企业的自觉行为。要以质取胜,需靠全员的共同努力,而QC小组是实现全员参与质量改进的有效形式。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是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好企业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因此,希望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热情支持,积极引导,并作为企业取得成功的关键要素来抓;企业质量管理部门主动会同科协、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广泛发动职工参加QC小组活动,并做好指导、帮助、推进工作;QC小组要与行政班组、工会小组紧密结合;同时QC小组活动要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思想政治和技术业务素质、企业文化建设、班组建设、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以及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3.各级质量管理协会应会同科协、工会、共青团组织,按照《质量振兴纲要》“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要求,做好QC小组活动的指导、推进和表彰工作。

二、加强对QC小组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1.QC小组的组建要从实际出发,采取自愿结合或行政组织等多种方式,可以在本班组、车间(部门)组建,也可以跨班组、车间(部门)组建。其主要类型有“现场型”、“攻关型”、“管理型”、“服务型”小组,企业可因地制宜,选择类型,开展活动。为了体现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可着重发展以工人为主体的生产、施工、服务“现场型”和“服务型”小组,同时组织有技术人员参加的科技开发型的小组,提倡工人、技术人员、管理干部三结合。为便于自主地开展现场改善活动,小组人数一般以3至10人为宜。

2.小组成立并确定活动课题后,可向所在车间(部门)登记注册,由车间(部门)汇总报送企业质量管理部门,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要把每年QC小组小组活动情况及时报送所在地区质量管理协会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服务推进工作。

3.各级质协和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QC小组活动的日常推进工作。建议企业各级领导和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召开QC小组长联席会,介绍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提出课题和任务。QC小组活动经费由所在企业妥善解决。

4.对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QC小组,希望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热心帮助;对停止活动持续半年的QC小组予以注销。

三、切实搞好QC小组活动和教育工作

1.鼓励QC小组根据企业和本部门的方针目标,从调查分析本岗位、班组、车间(部门)的现状入手,围绕提高质量、降低消耗、改善管理、班组建设、提高效率、安全生产、科技开发、文明经商、优质服务、优质工程、增加效益、提高人的素质、创建心情舒畅与团结奋进的集体和整洁文明的场所等方面选择课题。为有利于取得活动成果,选择课题可采取小组自选的方法,也可采取车间(部门)推荐,领导指定或招标、承包的方法。小组选择课题不宜过大,宜选择身边的、力所能及的课题,力求时间短、见效快。完成课题后,再选择新的课题,并及时向企业有关车间(部门)备案。

2.鼓励QC小组集思广益,分工负责,按“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工作程序开展活动,做到现状清楚,目标明确,对策具体,方法得当,措施落实,责任到人,并及时检查、总结。

3.倡导QC小组活动讲求实效、生动活泼,发扬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精神,不断学习、借鉴、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努力做到专业技术、管理技术相结合,并根据实际需要,恰当应用统计工具和其它科学方法。

4.建议企业各级领导要为QC小组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创造良好的环境,鼓励QC小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QC小组集体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活动时间由小组根据活动计划自行安排,所在车间(部门)给予支持,提供开展活动所用的工位器具和活动场所。

5.鼓励QC小组如实做了活动记录,包括活动课题、现状分析、对策措施、实施情况、数据处理及出席人员等内容,企业可根据需要,统一记录的格式。

6.支持QC小组对取得的成果制订巩固措施,对涉及技术、管理、工作标准等变更的成果,企业有关主管部门及时做好认证、审批工作。

7.为了加强各企业、各地区、各行业之间的横向交流,推动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蓬勃发展,提倡在中心城市组建QC小组联谊会,围绕QC小组的学术研究、咨询诊断、经验交流、QC小组文化等开展活动;同时,有条件的地区、部门也可有组织地开展“杯赛”、“联谊赛”等活动。

8.为了与国际接轨,建议企业把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和GB/T19000—ISO9000族标准基本内容列为职工“应知应会”内容之一,纳入职工教育计划,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小组成员的文化程度、技术水平,提出分层次教育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由企业的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9.质量管理教育的基本内容应包括:提高质量意识、问题意识、改进意识、参与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GB/T19000—ISO9000族标准;企业的方针目标管理;QC小组活动程序、方法、常用的数理统计工具和其他科学方法及必要的技术业务。

10.建议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对QC小组组长、骨干、成员不断地进行分层次的深化教育。教育培训时间每年由企业安排。培训教育的考核成绩存入职工技术档案,作为技术考核的依据。

四、认真组织QC小组活动经验交流和成果发表


1.各级质协、科协、工会、共青团,要经常组织各种形式的经验交流,定期召开QC小组活动成果发表会。积极热情为企业做好服务。成果发表会应以交流经验、共同提高为主要目的,坚持择优分类、少而精的原则。发表层次:基层发表(车间、企业);省、市、区和行业代表会发表;全国发表(全国代表大会);根据不同层次,提出不同要求。在本企业发表时,可省略共性的步骤,突出体现小组特色和成果的关键内容。提倡在现场采用“一张纸”、“一块板”的发表方式。发表形式可以灵活多样,不拘一格,提倡图表化,避免模式化;务求简化、求实、有效。

2.成果发表后,要坚持听众提问、发表人答疑的方法,加强沟通研讨;最后主持人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评价,注意正确导向,鼓励全员参与和提倡“小、实、活、新”的成果。

3.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对QC小组活动成果和经验进行总结、推广运用,并可进行成果有偿转让。

4.各级质协和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可编印以QC小组为主要对象的教材和成果汇编资料,QC小组应优先获得这些教材和资料,并优先安排QC小组骨干参加有关的学习和国内外交流活动。

五、表彰与奖励


1.各级质协、科协、工会、共青团和质量管理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一次优秀QC小组评选 和表彰活动。企业推荐的优秀QC小组可采取活动评价与成果评价相结合,并以活动评价为主的原则。活动评价应将QC小组活动经常性、持久性、全员性、科学性作为主要依据。要激励广大职工参与QC小组活动的积极性,对以工人为主体的“现场型”、“服务型”的QC小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评选为优秀QC小组。

2.QC小组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要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会同财务、技术、政工等有关部门确认。

3.对优秀QC小组、QC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和优秀领导者,可给予优先参加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学习和深造的机会。

4.获得各级优秀QC小组称号的小组,由批准单位颁发奖状和证书。企业应根据优秀QC小组的等级分别给予相应的荣誉奖和物质奖励。

5.企业对运用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围绕提高质量,降低消耗或提高管理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增进效益等方面取得成果的优秀QC小组成员,应颁发同等级的科技成果证书,并按国家有关科技成果奖新修改的规定给予奖励。

6.各地区质协、科协、工会、共青团和各部门质协,可组织评选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优秀推进者和卓越领导者,并给予表彰与奖励。

7.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有权监督本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的执行。

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由批准单位撤销其荣誉称号,并追回奖金,情节严重者要给予批评通报,直至处分。

六、狠抓落实,持之以恒


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具体情况,拟定措施,狠抓落实使QC小组活动更广泛、更深入、更扎实地开展起来,更自觉、更有效、更持久地坚持下去。

以上意见,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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