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资环〔2020〕36号《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1-11-28 22:45:44
《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资环〔2020〕36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1年6月4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修订〈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林业改革发 展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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