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精选层挂牌公司季度报告》(证监会公告〔2020〕51号)【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1-12-23 12:57:26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精选层挂牌公司季度报告【全文废止】








证监会公告〔2020〕51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1年10月30日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1〕39号)

 







现公布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精选层挂牌公司季度报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0年7月22日






附件:非上市公 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7号-精选层挂 牌公司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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