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精选层挂牌公司季度报告》(证监会公告〔2020〕51号)【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1-12-23 12:57:26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精选层挂牌公司季度报告【全文废止】
证监会公告〔2020〕51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1年10月30日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1〕39号)
现公布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精选层挂牌公司季度报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0年7月22日
附件:非上市公 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7号-精选层挂 牌公司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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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88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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