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函〔2020〕62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6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是以病种为管理单元,通过构建基于病种诊疗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指标和评价体系进行医疗质量管理,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管理方法。我委自2009年起在全国开展了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建立了“单病种质量监测平台”,持续监测单病种质控指标并发布质控结果,对提升医疗质量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重要作用发挥了。为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更好地推动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提高对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单病种质控工作,将单病种质控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切入点,不断扩充单病种质控工作覆盖范围,逐步将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和常见手术、技术纳入单病种质控,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提高医疗质量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程度。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指导和培训,组织医疗机构以病种为单元开展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并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质控组织要求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二、各医疗机构要将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作为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管理部门和责任,充分发挥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作用,加强人员培训,利用信息化手段统计、分析、反馈单病种相关质量监测信息,指导临床持续改进诊疗质量。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质控组织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三、各级各专业质控中心要积极研究制订本专业代表性病种和技术的单病种质量监测信息项,加强单病种质控相关数据信息的收集、分析,提出改进本专业单病种质控工作的意见建议,在行业内加强培训与信息反馈,指导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并为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单病种质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我委建立全国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和信息平台,确定国家监测的单病种范围和监测技术方案(见附件1,2),收集、分析全国单病种诊疗信息,并定期向行业内反馈监测结果和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相关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数据信息报送管理工作,并于2020年8月10日前将相关信息(附件3)报送我委医政医管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09〕425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09〕757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0〕909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376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联系人:高嗣法、马旭东
联系电话:010-68791877、68792067(传真)
电子邮箱:yzygjzlc@nhc.gov.cn
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平台联系人:刘倩楠、尹畅
联系电话:010-81138551、81138557
电子邮箱:ncis@niha.org.cn
附件:
1.单病种质量管 理与控制技术方案(2020年版)
2.单病种质量监 测信息项(2020年版)
3.省级单病种质 控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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