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规计〔2020〕176号《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支持湖北水利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支持湖北水利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办规计〔2020〕176号
长江水利委员会,湖北省水利厅,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及在湖北视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的意见》,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湖北省水利建设的重要作用,水利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起草了《水利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支持湖北水利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现予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支持湖北省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
2020年9月7日
水利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支持湖北水利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及在湖北视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开发性金融逆周期调节作用,水利部、国家开发银行现就加大对金融支持湖北地区水利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支持重点
(一)按照《开发性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补短板合作备忘录》,围绕水利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工程建设和项目前期工作,重点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及移民搬迁、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中小型水库建设、堤防险段整治、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水文监测预警体系、山洪灾害防治、智慧水利、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河湖管护等项目。
二、关于优惠信贷政策
鉴于湖北省受疫情影响严重,给予湖北省水利项目阶段性优惠信贷政策,政策有效期原则上持续到2021年底,可根据疫情持续影响时间、执行效果动态调整。
(二)信贷资源倾斜。国家开发银行加大对湖北地区水利项目信贷资源倾斜,运用多种信贷产品,根据项目进展加快信贷投放,全力保障用款需求,实现精准支持。
(三)专项贷款支持。一是水利应急贷款,针对旱灾或暴雨引起的城市内涝及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洪水引起的水利设施水毁等,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提供应急贷款支持,保障防汛抗旱资金需求。二是重大水利项目贷款,纳入湖北省重大项目“白名单”的重大水利项目,享受总行级重大项目优惠政策。
(四)延长贷款期限。建设地在湖北省的水利项目,综合考虑受疫情影响情况和项目偿债能力测算情况,贷款期限可在现行水利行业期限指导性边界基础上给予适当延长,宽限期可在项目建设期基础上给予适当延长。
(五)优惠贷款定价政策。对于新发放中长期贷款,以及承诺未贷项目,可在现行政策基础上适当下调贷款利率。
(六)贷款还本付息变更政策。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客户需求进行还本付息变更。
三、关于保障措施
(七)推动水利行业改革。水利部加强指导,湖北省水利厅积极推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农村供水水费收缴、水生态补偿、水量分配、河湖长制等各项改革,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共同探索创新水利融资模式。
(八)加强贷款风险管控。水利部门按照行业管理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监管力量,严把项目建设关,认真检查工程规划专项、前期工作、招标投标、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等情况。国家开发银行严格按照贷款相关规定,加强对企业和项目的风险监测预警及管控,强化合规管理和监督检查,在建立水利贷款审批绿色通道、简化业务流程、提供优惠贷款条件的同时,切实守住风险底线。
(九)完善融资合作机制。水利部、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及时沟通湖北水利项目融资工作进展,湖北省水利厅、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积极推动相关政策落地,共同梳理重点项目清单并积极推动纳入湖北省重大项目“白名单”,通过会商、联合调研、融资培训等,加快项目融资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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