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办发〔2020〕6号《关于印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试点版)〉及水路承灾体普查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试点版)〉及水路承灾体普查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普查办发〔2020〕6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
为规范和指导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72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试点版)》(以下简称《技术指南》,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
同时,为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部组织技术单位开发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系统(以下简称水路承灾体普查系统),实现了普查数据填报和逐级审核功能,目前已正式上线运行,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2。请各有关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名单详见附件3)和长江航务管理局使用管理员账号和首次登录密码登录使用,及时修改密码。按照系统操作手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建立有工作任务的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港航企业的管理员账号,长江航务管理局建立下属单位的管理员账号,责任明确到人,逐级完成填报、审核、校核等工作。请提前熟悉普查系统,做好全面实施阶段准备工作,待我部根据试点情况修改完善普查技术指南并正式发布后,再组织填报普查数据。
请水路承灾体试点县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名单见附件4)抓紧填报普查数据,请涉及的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做好普查数据审核、校验等工作,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普查数据通过水路承灾体普查系统逐级上报,并将试点工作完成情况报部水运局。
技术指南(试点版)下载网址: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部路网中心网站,https://www.hmrc.net.cn。
水路承灾体普查系统登录地址:http://119.61.27.178:18082/login,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
部水运局联系人:赵帅,010-65292636,传真:010-65292638,电子邮件:sys637@mot.gov.cn;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技术专家:寇本川,18618190255;水路承灾体普查系统专家:孙林,18510539027。
附件:
1.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 体普查技术指南(试点版)
2.水路承灾体普 查系统操作手册
3.涉及水路承灾 体试点县市名单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代章)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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