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废止原〈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139号)
浏览量: 时间:2020-12-22 03:27:51
《国家药监局关于废止原〈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1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为健全沟通交流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于2020年12月10日发布了《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48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9月30日发布的原《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2018年第74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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