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基准〈湖泊营养物基准-中东部湖区(总磷、总氮、叶绿素a)〉(2020年版)及其技术报告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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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基准〈湖泊营养物基准-中东部湖区(总磷、总氮、叶绿素a)〉(2020年版)及其技术报告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77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湖泊生态系统安全,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现发布国家生态环境基准《湖泊营养物基准-中东部湖区(总磷、总氮、叶绿素a)》(2020年版)及其技术报告。基准内容及其技术报告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业务工作/法规标准/环境基准管理”栏目下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
1.湖泊营养物基准-中东部湖区(总磷、总氮、叶绿素a)(2020年版)
2.湖泊营养物基准技术报告-中东部湖区(总磷、总氮、叶绿素a)(2020年版)
生态环境部
2020年12月30日
湖泊营养物基准[1]-中东部湖区(总磷、总氮、叶绿素a)(2020年版)
总磷基准(mg/L) | 总氮基准(mg/L) | 叶绿素a基准(mg/L) |
0.029 | 0.58 | 3.4 |
[1]对湖泊产生的生态效应(藻类生长)不危及其水体功能的最大浓度(任一时段湖泊总磷、总氮和叶绿素a监测代表值满足基准值时,藻类生长不会危及水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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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生态环境, 湖泊, 营养, 基准, 中东部, 总磷, 总氮, 叶绿素, 2020年版, 技术, 报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0年, 第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