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库〔2019〕11号《财政部关于开展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1-15 02:02:20

财政部关于开展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工作的通知









财库〔201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 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消费 树立 兵团财政局,中央国债注销 结算有限义务 公司、中国证券注销 结算有限义务 公司,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上海证券买卖 所、深圳证券买卖 所,柜台业务兴办 机构:

为拓宽中央 政府债券(以下简称中央 债券)发行渠道,满足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需求,丰厚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业务种类 ,依据 中央 债券管理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管理有关规则 ,现就展开 经过 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中央 债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央 政府公开发行的普通 债券和专项债券,可经过 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在本地域 范围内(计划 单列市政府债券在本省范围内)发行,并在发行通知中明白 柜台最大发行额度、发行方式和分销期布置 等。

中央 政府应当经过 商业银行柜台市场重点发行专项债券,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增强 投资者对本地经济社会展开 的参与度和取得 感。

二、依照 积极稳妥、分步推进的准绳 , 由省级财政部门分批实施 中央 债券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业务。财政部综合思索 市场需求、债券期限、债券种类 、项目收益、发行节拍 等状况 增强 政策指导。

三、经过 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的中央 债券,发行利率(或价钱 )依照 首场公开发行利率(或价钱 )肯定 ,发行额度面向柜台业务兴办 机构经过 数据量 招标方式肯定 。

四、经过 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的中央 债券,分销期普通 为招标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分销终了 后,未售出的发行额由柜台兴办 机构包销。

五、经过 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的中央 债券,缴款日和起息日为招标日(T日)后第四个工作日(即T+4日)(续发行中央 债券的起息日与之前发行的同期中央 债券相同),债权注销 日为招标日后第五个工作日(即T+5日),上市日为招标日后第六个工作日(即T+6日)。

六、中央 财政部门应当与柜台业务兴办 机构签署 分销协议,明白 双方权益 和义务。

七、中央 财政部门准绳 上依照 柜台业务兴办 机构柜台中标额度的千分之四向其支付分销费用。

八、柜台业务兴办 机构展开 中央 债券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业务前,应当告知中央国债注销 结算有限义务 公司、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等配合兴办 业务。

九、中央国债注销 结算有限义务 公司、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应当定期向财政部门提交中央 债券柜台业务统计剖析 报告。

十、中央 财政部门、柜台业务兴办 机构、中央国债注销 结算有限义务 公司、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等应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 社会认知,促进中央 债券柜台业务平稳有序展开 。

十一、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财政部

2019年2月27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98255.html

本文关键词: 财库, 财政部, 通过, 商业银行, 柜台, 市场, 发行, 地方, 政府, 债券,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