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86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56号)

浏览量:          时间:2021-01-18 02:27:38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86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56号








为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对照原工商总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工商办字〔2017〕205号)、原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7年第54号)和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第一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7年第31号)《关于第二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7年第88号)《关于“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7年第136号)等文件目录,经商有关单位和部门,决定废止《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断电实施办法〉的通知》等86件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废 止的86件规范性文件目录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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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市场监管总局, 废止, 规范性文件, 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20年, 第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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