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办〔2021〕4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推广应用电子签章的通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推广应用电子签章的通知
中评协办〔2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提升资产评估机构服务数字经济能力,提高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水平,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决定在资产评估行业内推广应用电子签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的必要性
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明确了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采用电子签章方式出具电子形式的资产评估报告于法有据。电子签名的应用对于提升资产评估机构服务数字经济能力,促进资产评估机构降本增效,强化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具有重要意义。资产评估机构应重视研究在内部管理和资产评估执业过程中应用电子签章。
二、典型应用场景
电子签章是通过数字签名等技术,保证签章电子文本与签章人身份的完整和唯一,可应用于签定电子合同、出具电子报告或制作电子标书等。一方面可以减轻文件打印、盖章、寄送等繁琐工序压力;二是确保电子文件真实、有效,防止人为篡改。
三、推广应用方案
现阶段,电子签章产品市场相对成熟,产品品牌和服务内容呈现多样化。资产评估机构可根据需求情况,自行选择试用或采购合法可靠的第三方电子签章产品,或在内部信息系统中集成标准化电子签章模块。
资产评估机构选择的第三方电子签章产品,应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和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或取得相应授权。
四、工作相关要求
中评协负责协调指导行业内电子签章应用推广工作,收集正面案例和经验意见,加强监管与扶持,完善准则和制度。
各地方协会负责指导本地区电子签章应用推广工作,加强电子签章的宣传介绍,鼓励和引导资产评估机构开展应用电子签章,注意总结问题和经验,及时反馈中评协,并将工作部署文件抄报中评协。
各资产评估机构可结合实际开展电子签章应用,加强内部管理机制,识别防控潜在风险,积极向客户沟通明确电子签章效力,提升服务数字经济能力。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中评协信息宣传部联系。
联系人:姜晓双、孙小明
电话:010-88339643、88014201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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