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1-01-24 22:48:14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
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积极履行法定主管部门职责,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我们认为,该规范对新条例理解准确、操作性强,特别是其中26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对于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减少不必要行政争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现予转发,供工作中参考。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