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及其6个补充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3号)
浏览量: 时间:2021-01-27 01:16:01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及其6个补充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3号
现将《关于废止<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及其6个补充规定的决定》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商务部部长 王文涛
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2020年12月30日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及其6个补充规定的决定》
经国务院批准,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其6个补充规定一并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废止的《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及其6个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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