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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3号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12月4日第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赵克志
2021年12月17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17日公安部令第163号发布 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点击下载(高清PDF版+可编辑Word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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