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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用自救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矿安〔20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矿用自救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4年第2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5年1月2日
全文下载(红头文件PDF扫描版+可编辑word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用自救器安全 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矿安〔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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