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价监〔2014〕16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1-04-11 19:41:02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改价监〔2014〕165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1年3月27日发布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鼓励群众举报价格违法行为,我们对原国家计委、财政部2001年发布的《价格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价格违法行为举 报奖励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14年1月26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feizhi/106163.html

本文关键词: 发改价监,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价格, 违法, 行为, 举报, 奖励, 办法, 通知, 全文废止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