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公布61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公告》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0-12-14 03:47:37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61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公告【全文废止】
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0年12月7日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86件文件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58号)
为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法制体系,推动生产许可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检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5号)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61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61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予以公布。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依法加强对发证产品和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质检总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下载:关于公布61类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实施细 则的公告【提取码: a4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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