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建筑防水卷材等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的公告》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0-12-14 04:18:23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建筑防水卷材等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的公告【全文废止】








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0年12月7日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86件文件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和《国家质检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标准、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及行业发展等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对建筑防水卷材等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部分具体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建筑防水卷材等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建筑防水卷材等产品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 则修订内容汇总表




质检总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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