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管字〔2010〕4号《国家海洋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依申请公开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1-01-14 02:38:49

国家海洋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依申请公开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海管字〔2010〕4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17年6月1日发布的《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信息公开有关问题的通知》(海办管字〔2017〕283号)








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海洋厅(局)、通信管理局,中国海监总队,国家海洋局北海、东海、南海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5月至10月,第41届世博会将在上海举行。为切实保障世博会期间的通信畅通,根据《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和《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的要求,现就加强世博会期间(5月1日至10月31日)海底光缆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海世博会是继北京奥运会后我国举办的又一次世界性盛会,各单位要从保障世博会顺利举办的大局出发,从维护我国国际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海底光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海底光缆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世博会期间海底光缆安全畅通,为世博会的胜利举办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各省(市)海洋部门牵头通信管理、渔业等有关部门及电信企业,尽快成立保护海底光缆工作协调小组,具体协调和负责途经管辖区域的海底光缆保护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海上渔业等各类开发活动导致海底光缆中断事件发生。

东海海域是渔船作业密集区,同时也是上海世博会期间海底光缆的重点保护区域。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应当会同上海、江苏、浙江有关部门建立东海区护缆工作联系机制,切实加强海底光缆保护工作。

三、中国海监总队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组织开展专项护缆执法行动,及时排除隐患,依法从严查处海底光缆保护区范围内任何可能破坏海底光缆安全的海上作业,确保通信畅通。

四、各地区、各单位要根据所管辖海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海底光缆突发事故应急协调和处置预案,确保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第一时间进行响应和处置。

五、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基础电信企业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海底光缆突发事故应急通信保障预案,通过多重路由、多重节点等网络架构保护措施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国家海洋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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