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通字〔2004〕1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总政治部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总政治部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组通字〔2004〕13号
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这是党和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3年来,全军有相当一部分干部党员选择以自主择业安置方式转业到地方。许多地方的党组织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的途径和办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由于对这部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开展的时间不长,加之这些同志转业后居住、就业自主性强,流动性大,不少地方的党组织相应的教育管理措施一时还没有跟上,出现了部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组织关系不落实,不能正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等现象。这是当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也是新形势下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新问题。为了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档案移交工作。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档案的移交,是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对此,要进一步规范程序,落实责任,严格管理。
(1)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所在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其组织部门,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党员本人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在党员报到时,要根据党员的居住、就业情况,逐一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对已就业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就业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街道社区党组织管理;对未就业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街道社区党组织管理;对流动性大的党员,可按照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管理。
(2)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其组织部门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同时,要填写党员情况通知单,主要内容包括:党员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务、文化程度、入党时间、家庭住址及家属工作单位、报到时间等,及时函寄党员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收到党员情况通知单后,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党员要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督促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3)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的档案,要严格按照档案移交方面的有关规定进行移交。
二、切实抓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部队党组织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离开部队前,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所在地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要结合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建立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的居住、就业、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登记制度,每年度核定一次。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与地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定期沟通联系,准确掌握安置在本地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居住、就业、去向等信息。各级党组织要针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的实际,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组织他们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素质。要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办法。要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严格组织生活,维护和保障党员权利,严肃执行党的纪律。要关心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重视发挥他们的作用,充分开发利用好这一人才资源。
三、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领导。
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队伍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新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要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及时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的督促检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认真总结做好这方面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
总政治部
200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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