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09〕129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区清理整顿非法制售豆制品行动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区清理整顿非法制售豆制品行动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09〕129号
各城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城市区清理整顿非法制售豆制品行动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洛阳市城市区清理整顿非法制售豆制品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豆制品行业管理,切实规范豆制品市场秩序,保障豆制品产品质量和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豆制品生产销售现状,市政府决定在城市区范围内对无证、无照等非法生产销售豆制品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具体方案如下:
一、清理整顿的原则
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依法规范豆制品加工、销售行为为中心任务,坚持“标本兼治,打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
二、清理整顿的目标和重点
在城市区(含洛阳新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等非法生产、加工豆制品的生产加工户和作坊,整顿规范现有豆制品生产加工场所,改善加工设施和环境,整顿规范集贸市场、量贩、超市豆制品经销点,坚持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豆制品行为,培育扶持豆制品加工龙头企业,提高豆制品生产的集中度,实现豆制品加工销售行为依法开展、加工销售环节卫生安全、上市产品质量合格、消费者食用放心的整治工作目标。此次清理整顿行动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为重点部位,以无证、无照加工经营作坊、个体户、企业为重点对象,以生产、销售、餐饮消费等各环节为重点领域,加强行政执法,实施综合治理。
三、清理整顿内容与步骤
(一)宣传摸底阶段(2009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
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力度,广泛宣传整治豆制品产销秩序的重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制售豆制品行为的危害性,提高防范伪劣豆制品的警惕性,形成人人知晓关注、人人支持参与此次清理整顿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区政府(管委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豆制品生产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摸底,查清辖区内生产加工豆制品的单位和个人是否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统计证照齐全和无证照生产经营者数量,分类造册,建立档案。
(二)清理整顿阶段(2009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
由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牵头,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1.对豆制品生产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杜绝无证、无照非法生产加工行为。
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生产加工豆制品的单位和个人要限期申办,对符合发证条件的要及时验收发证,使其生产合法,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依法予以处理。基层政府要确保辖区内企业、单位或个人不向违法生产者提供场地、汽源、水源等生产条件。
加大生产加工过程监管执法。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明确的职责分工,对生产单位和个人生产用的原辅材料、生产用水、包装容器、环境卫生等进行认真检查,严厉打击超范围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
2.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及销售无证、无照豆制品的行为。
严把入场经营关。工商、市场发展中心等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量贩的管理,审查入场豆制品经营者的许可证照,未取得合法许可证照的,不得从事豆制品的经营。
严把产品供货关。各豆制品经营者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并保存备查,不得经销无证、无照单位或个人生产的豆制品。
3.加强餐饮单位豆制品采购使用管理。卫生部门对各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完善豆制品的采购使用工作。各餐饮单位应当购买使用具有合法资质豆制品单位或个人生产加工的豆制品,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建立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使用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单位或个人生产的豆制品,确保豆制品消费安全。
4.建立规模化豆制品生产企业,扶持规范企业做大做强,各区组织具有合法资质的豆制品生产单位合理布局供应网点,以确保市场供应和人民生活需求。
(三)总结巩固阶段(2009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对近期豆制品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总结,组织开展综合及分区验收大检查,巩固专项整顿工作成果。
四、清理整顿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清理整顿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豆制品清理整顿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副市长刘志会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市场发展中心、公安、环保等部门的主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李振升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区政府(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的目标、任务、重点、范围和相关部门职责,公布公众咨询举报电话,方案和名单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在清理整顿过程中,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明确的职责分工,具体做好豆制品生产、销售及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协调周边县(市)政府,切实配合好城市区清理整顿工作,加强监管力度,防止无证、无照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非法转移,确保清理整顿工作的总体成效。
(三)督促检查,确保成效。各领导小组要进行多种形式的明察暗访,加大对豆制品清理整顿工作的督查力度。在豆制品生产及市场销售情况检查过程中,各种违法制售行为一经发现须及时向辖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通报,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市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综合及分区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实效。鼓励广大市民对我市生产、经营豆制品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监督,积极举报、投诉豆制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立足长效管理,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使豆制品生产销售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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