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11〕116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 02:08:45 浏览量: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1〕116号





老城区、瀍河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洛阳市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




为积极推进我市大运河相关遗产点的保护、展示和申遗工作,根据国家、省关于大运河整体保护和联合申遗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大运河整体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改善大运河文化遗产及其环境景观的保护现状,深入发掘、展示我市大运河文化遗产的宝贵价值,积极推进我市申遗工作深入开展,为福民强市战略实施、打造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中原经济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运河相关遗产点的保护、展示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实现大运河遗产的世代传承和永续利用,丰富洛阳历史文化名城内涵,提高古都的文化品位和国际影响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城市功能和品位,服务于社会公众,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保障编制规划


在国家、省文物局的指导下,聘请高水平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洛阳市大运河遗产总体保护规划》,完成含嘉仓遗址、回洛仓遗址2处申遗点以及通济渠(隋唐洛阳城段)的详细保护规划。


牵头单位:市文物管理局


完成时间:2011年8月底前


(二)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含嘉仓遗址、回洛仓遗址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拆除遗产点本体及其周边不协调建筑物,以保护含嘉仓遗址、回洛仓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施部分运河故道的治理提升工程;征用含嘉仓遗址、回洛仓遗址本体及其周边区域土地,以保证保护展示建设项目的实施。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协办单位:市文物管理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财政局,瀍河区、老城区人民政府,郑州铁路局洛阳办事处


完成时间:2011年10月底前


(三)考古发掘研究


组织专业人员继续对大运河洛阳段实施深入细致的考古调查、发掘和研究,进一步搞清遗产点的范围、布局、内涵以及同大运河的关系,为申报文本和保护规划的编制以及为保护展示工程的实施提供科学资料和技术支持。


牵头单位:市文物管理局


协办单位:瀍河区、老城区人民政府,郑州铁路局洛阳办事处


完成时间:2011年12月底前


(四)实施保护展示


实施含嘉仓城、含嘉仓四周城墙(或四个边界点)的保护展示工程,以展示其基本格局;实施含嘉仓160号窖保护展示工程的整体提升;实施回洛仓城整体保护展示工程;规划建设大运河遗址博物馆和相应服务管理设施。系统收集、整理、汇总大运河相关文化遗产的历史信息、现状资料,建立大运河遗产资料信息中心。完善申遗点“四有”工作。


牵头单位:市文物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住建委、城乡规划局,瀍河区、老城区人民政府,郑州铁路局洛阳办事处


完成时间:2011年9月底前完成方案的制订,2013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


(五)申遗文本编制


按照申遗相关要求,编制申遗文本,或直接聘请有编制申遗文本经验的单位编制大运河申遗洛阳段文本,并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文本进行审核,组织编写最终的大运河申遗文本。编辑出版以洛阳大运河为主题的研究成果。


牵头单位:市文物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城乡规划局、文广新局、园林局,瀍河区、老城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底前


(六)保护法规建设


依据申遗要求,各遗产点需制定相应的地方保护法规或政府规章。起草《洛阳市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报请市政府,以市长令的形式公布实施。


牵头单位:市文物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完成时间:2011年底完成初稿,2012年上半年予以公布。


(七)强化宣传动员


召开全市大运河申遗工作动员会;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号召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支持、参与大运河申遗工作;结合国际博物馆日、国际古迹遗址日、中国文化遗产日、河洛文化旅游节、洛阳牡丹文化节等重要节日,利用多种形式,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大运河申遗工作;制作大运河相关电视片、大型街头广告,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开辟专栏,营造良好的申遗范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市文物管理局、城乡规划局,洛阳广播电视台,洛阳日报社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底前


四、实施步骤


(一)环境整治及考古发掘阶段(2011年12月底前)。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大运河(洛阳段)规划的编制;完成环境整治、生态治理、拆迁、征地、赔偿等工作;完成相关遗址点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积极开展申报文本的编制并做好申遗相关准备工作;完成档案资料和检测平台的建设;启动并开展洛阳大运河宣传工作。


(二)文本编制及遗址展示阶段(2012年12月底前)。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完成申报文本的编制并履行预审程序;完成大运河保护管理的立法工作;完成遗址本体保护及展示工程;加强洛阳大运河宣传工作;完成大运河陈列展览工作。


(三)提交文本及迎接验收阶段(2013年12月底前)。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正式提交申报文本,并迎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考察。


五、工作机构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运河申遗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大运河申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物管理局,刘德胜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综合协调处、环境整治处、文物保护处和文本编制处等4个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各种问题。


(一)综合协调处


处长:王夕中(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处长:王献本(市文物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大运河申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大运河申遗办的综合协调、宣传发动和督办落实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定期联席会议召集。


(二)环境整治处


处长:常安仁(市住建委副主任)


副处长:申进超(瀍河区副区长)


成员单位:大运河沿线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和洛龙区人民政府以及郑州铁路局洛阳办事处、市财政、水利、交通、园林等部门相关人员。


主要任务:负责回洛仓和含嘉仓遗址及其周边区域的拆迁整治、部分河道治理工作。


(三)文物保护处


处长:余杰(市文物管理局副局长)


副处长:蔡丹(市文物局文物科)


主要任务:负责运河展览馆、含嘉仓、回洛仓区域和通济渠(隋唐洛阳城段)的考古发掘、保护展示工程和景观建设等保护展示工程的实施。


(四)文本编制处


处长:李永强(市文物管理局申遗办主任)


副处长:王阁(汉魏故城文物保管所副所长)

主要任务:负责申遗文本、保护规划的编制,保护法规的制定以及文字材料工作。 附件:洛阳市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任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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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洛阳市, 洛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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