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11〕11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全市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全市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洛政办〔201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2011年1月17日至25日,市委、市政府抽调人员组成13个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组,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2010年度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2010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消防工作。2010年,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和预防措施,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偃师、新安、嵩县、栾川、西工、涧西、洛龙、高新、老城等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经常过问消防安全工作,安排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研究解决消防装备建设、经费投入等重大问题。在全市各类专项整治和消防安全保卫活动中,宜阳、伊川、孟津、汝阳、洛宁、瀍河、吉利等县(市、区)都成立了由主管县(市、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市安监、卫生、文广新、教育、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履行行业监管职能,部署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行业所属单位、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据统计,2010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共召开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的会议354次,县级以上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734人次。
二是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2010年年初,西工、涧西、洛龙、老城、偃师、伊川、宜阳、新安、嵩县等县(市、区)政府与各乡镇、办事处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各部门与所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内部逐级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经费投入及消防装备建设等纳入平安建设、政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市、区)能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火灾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三是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效显著。全市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不断加强社会单位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培育打造出一大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和“四个能力”消防安全样板单位。各社会单位严格执行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管理等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具体到各个环节和人员,做到了“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我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经验和模式在全省得到推广。汝阳、栾川、洛宁、孟津、西工、涧西、高新、瀍河、吉利等县(市、区)提前完成“四个能力”样板单位建设任务。目前,全市已经建成钼都利豪国际饭店、雅香金陵大饭店、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具广场等216家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样板单位。
四是基层火灾防控基础明显加强。宜阳、孟津、嵩县、栾川、西工、涧西、洛龙、瀍河等县(市、区)继续推行以乡镇、办事处为基本单元的网格精细化管理模式,不断强化乡镇、办事处等基层组织消防管理职能。高新、老城、吉利、伊川、新安、偃师、汝阳、洛宁等地与所属乡镇、办事处签订“网格化”消防管理责任书,整合了乡镇、办事处消防资源,建立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部门联动、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涧西区周山路办事处中泰世纪花城社区、孟津县小浪底镇王湾村、栾川县冷水镇冷水沟村等基层单位认真围绕“防火墙”工程建设要求,夯实了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四个基础”。各级公安部门全面落实派出所“每周工作日”消防监督制度,始终把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作为民警职责的重要内容。其中,全市各公安派出所从落实消防监督制度着手,不断明确消防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标准,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深入辖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有效整治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确保了辖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消防经费投入不断加大,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各县(市、区)政府全力支持消防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力度。其中,西工、涧西、洛龙、偃师、宜阳、瀍河、栾川、高新等地消防业务经费投入较大。新安、孟津、嵩县、洛宁、栾川、汝阳、偃师、吉利等地均将合同制消防队员、消防文职人员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偃师二中队现役消防站已经完成主体工程,宜阳县三乡镇已按照要求建成“四有标准”的乡镇专职消防队,洛宁第二处政府专职消防队完成了征地任务。全市16个县(市、区)应急救援队伍已于2010年6月底前全部成立。全市共更新超期服役消防车7辆。
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显著
2010年,全市以春节、“两会”、牡丹花会、省运会、河洛文化旅游节为重点,全面开展了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及“守护中原”系列消防安全清查整治行动。政府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对行业系统内外的火灾隐患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各级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严格落实错时工作制,采取白天查与夜间查、日常查与突击查、集中查与跟踪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对各类场所的检查频次和力度,深入开展“拉网式”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在检查中,对于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按照省政府“六个必须”、省公安厅“硬十条”进行依法处理,做到“查处隐患不姑息,拘留违法不留情,封停场所不手软”,确保了火灾隐患及时彻底整改。2010年,全市共检查单位41544个,整改火灾隐患21032处,三停116家,依法行政拘留357人。始终保持了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稳步推进
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中,各县(市、区)坚持“排查一批、认定一批、挂牌一批、整改一批”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责任区政府县(市、区)长、政府主管责任人、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人、消防部门责任人、隐患单位责任人”五级连带捆绑责任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采取挂牌督办、签订责任状、新闻媒体曝光等措施,强力督促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市政府挂牌的15处重大火灾隐患,已于2010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销案。目前,各县(市、区)又重新认定挂牌了16处重大火灾隐患,正在陆续整改之中。
五、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
今年以来,各地以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为契机,以《河南省消防条例》宣贯为主线,瞄准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的工作目标,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相继开展了消防安全“五进”、“全警进社区、消防送平安”、“千名警官进学校、消防宣传送安全”、“119”消防宣传月等12项大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民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新安、偃师、汝阳、吉利、瀍河等地着力抓好企业法人代表、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从业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西工、宜阳、栾川、洛宁、嵩县等地大力推进消防宣传橱窗和消防公益广告宣传牌建设,在城市繁华地段、大型商场、社区建立消防宣传橱窗;涧西、伊川、高新、老城、洛龙、孟津等地积极组织开展“平安中原”杯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形成了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行业监管部门有效发挥监管职能,措施得力
全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参与,齐抓共管,扎实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市卫生、工商、文化、教育、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本行业系统的特点,成立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并定期组织督查。各级监察部门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纳入行政监察工作重要内容,全程参与,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
去年,我市的消防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一是政府责任制落实不平衡。一些地方、行业部门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消防工作“棚架”现象还比较严重。尤其是部分基层乡镇、办事处领导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消防目标责任落实不到位。还有一些企业领导重生产经营,轻消防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违章蛮干,导致存在许多火灾隐患和事故苗头。二是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到位。一些县(市、区)市政消火栓欠账较多,建设不到位,现有消火栓维护不及时。还有一些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消防专项经费和专(兼)职消防队业务经费未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三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政府专职消防队标准不高,多数县(市、区)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四有标准”落实不到位,仅停留于购置消防车辆,经费难以保障到位,执勤人员少,业务训练跟不上,战斗力不强。四是农村消防工作基础薄弱。部分县(市、区)乡镇、办事处“四抓三防两落实一到位”消防工作机制未建立,农村、社区消防工作“五有”、“四有”标准落实不好,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薄弱,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差。五是火灾隐患仍然存在。人员密集场所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时有回潮;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三合一”、“九小”场所、集贸市场等消防安全“乱点”区域时有火灾事故发生,火灾隐患比较突出。
2011年,全市的消防工作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专群结合、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整改力度和宣传教育力度,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和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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