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10〕167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项目推进百日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3 02:08:00 浏览量: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项目推进百日行动计划的通知》






洛政办〔2010〕1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项目推进百日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洛阳市项目推进百日行动计划





今年以来,由于缺乏高质量项目建设拉动,我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呈逐月下滑趋势,由年初的35.8%下滑至7月底的18.6%,低于年初市人代会确定目标2.4个百分点,增速在全省18地市中排第16位。截止7月底,全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733.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49.1%,要完成全年1492亿元的投资任务,压力巨大,形势严峻。为尽快扭转投资增速下滑的不利局面,做好后几个月的项目建设和投资工作,确保年初确定的城镇投资增长21%目标任务完成,特制定洛阳市项目推进百日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增强项目建设的紧迫感


当前,拉动我市经济发展“三驾马车”中,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90%以上。投资增幅快速回落,将会带动消费走弱,势必影响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项目是投资的基石,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大项目就是抓大发展。后几个月,投资增长的制约因素仍然很多,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必须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二、分类指导,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要坚持分类指导,科学推进,使前期项目早开工,在建项目快施工,竣工项目早达效。


(一)抓进度,确保在建项目顺利推进


进一步明确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各县(市、区)、各项目单位要按照行动计划分解的任务(见附件2)和要求,强化县(市、区)“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包干挂钩制度,强化工作责任,组织和调动有效力量,采取强力措施,切实做到主动深入项目单位,现场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问题突出的项目要派驻首席服务官,集中时间、有针对性的为项目提供协调服务,问题不解决不撤离,确保在建项目顺利实施,在建“双千工程”和重点项目要完成投资125亿元,后4个月全市千万元以上项目要完成投资400亿元。


(二)抓前期,促拟开工项目及早实施


加强拟开工项目协调,运用联审联批机制,加强市、县(市、区)联动,提高工作效率,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及早完善项目的前期工作。坚持拟开工项目前期手续进展情况督办制度,按照后4个月投资进度分解目标(见附件3)要求,建立项目前期档案,确定办理主体及时限,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努力早开工、早实施,确保年内完成投资120亿元以上。


(三)抓谋划,为投资持续增长提供保障


要准确把握国家政策走向和市场变化,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围绕十大产业振兴计划,积极推动万亿元大项目谋划工作,加快项目的推动和转化工作。加强与国家、省对口单位的上下联系,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十二五”盘子,在项目谋划和储备上对洛阳经济建设形成强大支撑。


(四)加强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管理


认真做好国家、省中央投资项目特别是中央扩内需四批投资项目监督管理。2010年6月底前新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9月底前必须开工,6月底后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3个月内必须开工。各县(市、区)要对照项目清单,加强指导协调,确保按期开工,逾期不开工将收回建设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突出重点,破解项目建设要素瓶颈


(一)下大力破解土地制约


集中土地指标统筹用于“双千工程”、省市重点工程、中央投资等重大项目。加强产业集聚区投资强度监管,严把项目入园关,切实提高园区单位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要大力推广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到年底力争建设标准化厂房80万平方米。加快已落实用地指标项目征地拆迁进程,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指标发挥最大承载功能。


(二)积极破解资金瓶颈


探索项目法人单位贷款、政府联合企业向银行担保等形式融资;各县(市、区)要围绕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银企对接,努力扩大贷款规模。要积极采取BT、BOT等多种融资模式,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开发建设、继续实行建设资金补助和奖励相关政策,加快产业集聚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破解环境容量限制


加强环保管理,推动产业集聚区万元能耗、污染物排放量等考核指标不断降低;严格准入条件,严格控制新上“两高”项目。


对个别项目土地、环评、资源配置手续完备,迟迟不开工项目进行清理,连续2个月投资完成为零的在建项目、连续3个月前期工作无进展的计划新开工和前期项目,坚决调出“双千工程”和省市重点工程管理名录,收回已配置资源。对恶意套取要素资源的,立即收回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督导,确保项目推进速度和质量


各县(市、区)要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行动计划的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将目标分解落实到项目,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将按照行动计划组织督导检查。对各县(市、区)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完成情况一月一排序、一月一通报,当月排全市倒数第一、或连续两个月排名全市后三位的,县(市、区)的党政一把手要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当面报告。对完成目标情况较好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彰,给予物质奖励和政策倾斜。建立完善项目建设业绩导向机制,把项目建设情况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与干部管理评价挂钩。


五、优化环境,提高服务水平


强化对重大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控,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解决职能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及项目所处地环境差等问题。继续坚持重点项目建设环境监督卡制度,严肃查处重点工程的“四乱”现象;加强部门配合,完善项目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工程建设中强装强卸、强买强卖、阻工闹事等不法行为,努力实现点状项目“零阻工”、线形项目“无停工”,为项目建设创造优良的外部环境。




附件:1.洛阳市固定资产投资后四个月县(市、区)目标分解表


2.洛阳市“双千工程”和重点工程在建项目后四个月建设任务分解表


3.洛阳市2010年后四个月拟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表


4.洛阳市2010年后四个月拟开工千万元以上工业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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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洛阳市, 洛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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