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12〕86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防汛工程建设及应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 03:08:03 浏览量: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防汛工程建设及应急保障..》






洛政办〔2012〕86号






各城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城市防汛工程建设及应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四日




洛阳市城市防汛工程建设及应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城市防汛工程建设,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汛期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市城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和 2012年6月28日市长办公会议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2010年“7.24”和2012年“6.23”灾害性天气反映出的主要问题,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近后远”的原则,用2年多时间,通过工程性措施和工作性措施,完成城市区80个收水口、14处积水点、3个排水泵站的建设改造工程,3条主要渠道的治理及建设工程,增强道路及河渠的收、排水能力,缩短道路积水时间,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市防汛应急处置能力。


二、工程性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收水口改造工程


实施延安路沿线等14处80个城市收水口改造工程,估算投资430万元,2012年12月30日前完成。主要是设置导流槽式的集中收水口,增加雨水干管和防洪渠的收水能力,解决收水缓慢、道路积水问题。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人:孟红兵


(二)积水点改造工程


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实施牡丹广场周边积水区域等14处积水点改造工程,估算投资1.4亿元。工程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于2013年5月30日前完成,二期于2014年5月30日前完成。解决重点区域道路积水、交通断行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新区建设一局


责任人:孟红兵、董现章


(三)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1.改扩建邙岭立交桥雨水泵站。扩建集水池及进水管道,3台水泵及配电设施更换,估算投资800万元。


2.金业路泵站设备更新。更新6台水泵及配电设备,加铺排水管道,估算投资1200万元。


3.启柳线和柳金线电缆更新。电缆长度13000米,估算投资800万元。


2013 年5月30日 前完成,全面提升泵站的抽排水能力。


责任单位:市城市监察管理局


责任人:张青森


(四)铁路防洪渠治理工程


估算投资7000万元,2013年5月30日前完成。拆除违章建筑、铺设污水管道、清淤疏通,确保排水畅通。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邢社军、张克轩、钱群、徐新


(五)生活小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


实施居民小区和单位雨、污水分流改造。居民小区和单位的雨水要接入城市雨水管道或排入渠道,污水要接入城市污水管道,实现分流制排水。2014年5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人民政府,高新区、龙门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人:各区区长、管委会主任


(六)新区排水工程


1.安乐、关林两个片区内的雨、污合流管道的分流改造工程。2014年5月30日前建成投用。


责任单位:新区建设一局


责任人:董现章


2.伊滨区伊南排涝干渠建设工程


2012 年7月20日 前,完成临时排水渠的挖掘工作,满足伊滨区道路雨水的排放需要;2013年5月30日前,完成伊洛大道至伊河出口区段的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新区建设一局


责任人:董现章


3.新区排涝一干渠建设工程。2013年12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洛龙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孙延文


三、工作性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城市防汛队伍建设


2012 年7月20日 前,各区和各专业防汛组根据2010年“7.24”和2012年“6.23”暴雨情况及防汛应急处置需要,进一步加强防汛应急队伍的建设,做到任务明确、人员足用、装备齐整、行动迅速、处置得当。


责任单位:各城市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房屋住宅防汛组、市建筑施工防汛组)、人防办、教育局、园林局、公用局、无线电管理局、河渠管理处、交警支队、通信传输局、郑铁洛阳工务段、市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


责任人:各区区长,丁建中、潘守明、石磊、侯超英、蒋勤、郝东升、付虎山、张军校、李亚凡、牛建邦、刘凤恩、付红军、罗智友、夏红


(二)加强城市道路积水排除及应急保障工作


2012 年7月20日 前,着重强化三支队伍建设:专业应急处置队伍、环卫工人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确保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用得上,迅速处置突发汛情。应急队伍划分责任段包段处置,针对道路积水点明确责任人,配发雨衣、雨鞋、警示牌等防汛用具,适当发放电话补贴,妥善解决道路积水排放问题,确保排水口畅通。


责任单位:市城市监察管理局


责任人:张青森


(三)完善天气预警机制


2012 年7月20日 前,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机制,特别是加强对雨情、水情的有效监控和预报。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水务局


责任人:荆自谋、邢社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城市防汛关乎城市运行,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摈弃“等、靠、要”的思想,牢固树立“防汛无小事”的意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主要责任人要主动作为、靠前指挥,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二)落实资金,保障到位。各级、各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各项工程及时开工、按期完成。市财政负责市级事项的资金保障;各区负责区级事项的资金保障;供电、通讯等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所负责事项的顺利推进。


(三)预防在先,防范未然。一要对防汛预案进一步完善,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措施;二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按照“宽备窄用”的原则,储备足量的应急物资;三要强化应急工作责任制,人员分到“点”、任务分到人。


(四)加强监督,强化问责。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不作为和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提请责任追究。




附件:1.收水口改造建设工程计划


2.积水点改造建设工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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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洛阳市, 洛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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