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12〕78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 03:08:09 浏览量: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2〕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




为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市政府决定自7月2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在全市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安主抓、单位主责、全民参与”的原则,持续深化“法治防控、重点防控、基础防控、全民防控”四大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掀起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实战演练的高潮,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确保全市火灾形势高度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指挥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丛斌为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劭春、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庄、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王世新、政委赵伟刚为副指挥长,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工作运转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所有社会单位场所全部排查一遍、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和场所全部检测一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演练一遍、重点岗位人员全部培训一遍,查封关停一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和场所,依法拘留一批消防违法行为人,挂牌督办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有效预防亡人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日至7日)。各县(市、区)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定本地的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领导组织、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各级政府要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组建领导机构,将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临战攻坚阶段(7月8日至9月30日)。各县(市、区)要在“打非治违”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对辖区所有社会单位场所(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单位、在建建筑施工工地、城中村、城乡结合及“三合一”、“九小”场所和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重点区域或行业,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


(三)决战决胜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党的十八大开幕前,各县(市、区)要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对尚未整治完毕的火灾隐患要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对确实无法限期整改的,要按照“重患即停”的原则,依法查封或关停。全市公安消防部队要进入等级战备,对重点保卫目标实施现场监护、死看硬守,确保万无一失。


(四)总结验收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5日内)。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消防隐患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战役成果。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通报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强化部门监管责任。7月份,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责任,自上而下逐级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质监、工商、文化、教育、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时要将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依据。公安、消防、工商、安全监管、质监等部门每周要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各自职权依法予以处罚。各级公安机关要落实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制度,加大对所列管重点单位和消防安全“乱点”的监管和整治力度。


2.集中开展整治行动。7月份开展“利剑行动”,重拳整治“三合一”、“九小”场所等消防“乱点”。8月份开展“雷霆行动”,集中开展以石油化工企业为重点的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治理。9月份开展“攻坚行动”,组织对旅游景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地下建筑的专项检查。党的十八大前夕和召开期间开展“护航行动”,重点对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进行集中检查。每次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区)公安机关要组织开展不少于3次的夜间清查行动。


3.深度运用网格排查。坚持全面深化、全面巩固、全面提升,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2〕35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洛政办〔2012〕42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托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开展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洛政办〔2012〕76号)》,明确网格管理组织,建立各项工作机制,有效推进消防网格化管理扎实开展。8月底前,各县(市、区)要督促各乡镇(街道)发动综治办、安监办、工商所、民政所、公安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所有居民楼院、单位场所全部排查一遍,逐一建立排查台帐,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9月底前,要推动全市90%乡镇(街道)达标,60%的乡镇(街道)消防“三室两中心”达到标准。


4.坚持顶格从严执法。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充分运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依法应当经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设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公共娱乐场所,文化部门不得给予文化行政许可;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销售单位,安监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以及生产不合格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工商、质监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消火栓,损坏消防设施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运用拘留、关停、临时查封、强制拆除等手段,从严从快查处;对新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立即提请政府予以挂牌督办,确保9月底前彻底整改。对党的十八大开幕前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坚决予以关停。


5.推行“户籍化”管理。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户籍化”消防档案,实现对社会单位的动态监管。各县(市、区)要督促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户籍化”管理要求,全部建立“户籍化”管理档案,召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发布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通告,印发自查考评标准和登记表;7月25日前督促重点单位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工作;从8月份开始,组织重点单位每月报告一次“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评估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8月底前,组织对消防重点单位全部排查一遍,跟踪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6.发动群众广泛参与。7月底前,各县(市)要全部建立“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向社会公告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方式及受理范围、奖励办法,落实专门运作机构,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各县(市)要集中公布一批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和奖励情况,发动广大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分析统计群众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的集中地区或行业,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切实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二)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


1.突出媒体宣传。各县(市、区)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专题部署消防宣传工作,充分运用河南日报、河南人民广播电台、河南电视台、洛阳日报、洛阳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采取专版专栏、专题采访等形式,跟踪报道工作动态,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第一时间反映我市消防安保工作的成功做法。7月底前市、县两级主流媒体要全部开设消防专栏,每天都要有反映消防工作的内容。


2.突出主题宣传。继续推进家庭社区“平安使者计划”、消防法制文化服务“三下乡”、“百城万校大演练”、“千家场所大培训”、“万家单位大练兵”等活动。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期间,每月确定一个主题,集中实施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掀起消防宣传新高潮。7月份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和消防志愿服务月活动,8月份开展乡镇(街道)、村庄(社区)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月活动,9月份开展中小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月活动,10月份开展消防队站、教育基地集中开放教育月活动,通过规模化的主题宣传活动,大力提升公众消防意识。


3.突出“五进”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三提示”等活动。充分依托消防宣传车、消防电动巡逻车,搭建流动宣传服务平台,不间断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养老院、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地等场所,广泛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真正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大力开展社会单位“三提示”消防宣传,9月底前人员密集场所“三提示”宣传覆盖率达到100%。


4.突出消防教育培训。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和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负责人为重点,组织开展规模化的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9月底前,对全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负责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大力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不断提升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薄弱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


1.着力加强实地熟悉和实战演练。全市公安消防部队要结合“红门亮剑”灭火救援系列专项行动,重点对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重大危险源,尤其对是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场和城市标志性建筑的结构布局、疏散通道、固定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外部环境等情况进行熟悉,9月底前,对辖区重点单位全部实地熟悉一遍。在科学评估火灾风险的基础上,结合现有人员装备实际,8月底前编制完善重点单位灭火预案,9月底前制定完善跨区域灭火救援作战预案和增援预案。扎实开展临机设情、随机拉动和夜间、节假日及火灾多发时段实兵实装演练。


2.全面深化执勤岗位练兵活动。全市公安消防部队要以铁军中队达标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深化执勤岗位练兵活动。7月底前,召开铁军中队达标推进会,完成灭火救援攻坚组集中强化训练;9月底前,确保50%的中队达到铁军中队标准。强力推进建筑消防设施测试活动,8月底前,各地完成辖区所有建筑消防设施的调查测试工作,编制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使用规程和实战操法,组织示范性测试和实战操法专项评比不少于1次,着力增强应急实战能力。


3.严格落实执勤战备各项工作制度。国庆节和党的十八大期间,全市公安消防部队进入二级战备,要严格按照战备等级要求,开展战备教育,进行思想发动,坚持警力下沉,充实一线执勤力量,落实各项应急保障。战备期间,各级值班备勤、全勤指挥部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凡辖区重点单位、重要时段发生火灾,各级指挥员必须遂行作战,靠前指挥,科学处置。要全力做好国庆节、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随时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绝不允许有任何闪失和纰漏。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取得实实效,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级政府要落实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实行市级包县级、县级包乡镇(街道),全力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市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一对一”分包各县(市、区),并适时组织督查组,实地督导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开展情况。


(三)严明奖惩,严厉问责。要对在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严格落实亡人火灾事故个案责任追究和累计责任追究制。行动期间,凡发生亡人火灾的,必须逐一进行责任倒查;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或接连发生亡人火灾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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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洛阳市, 洛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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