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12〕74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2〕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全市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全市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我市公路综合服务水平的工作部署,强力推进2012年全市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科学发展,交通先行;中原崛起,交通先行;三化协调,交通先行”的总体要求,以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现富民强市总体目标为宗旨,对全市公路开展改造养护集中提升活动,全面提升我市公路综合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国内一流,全省最优”的洛阳公路形象,为实现“福民强市”宏伟目标和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集中7个月的时间,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公路的要求,对全市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全面整治提升,实现路面平整、路肩整齐、边沟畅通、标志齐全、美化绿化,无占道、乱搭乱建现象,超限车辆数量下降20%。同时,通过调查研究,向全国先进地区学习,制定和完善今后三年创建全国文明公路的攻坚计划并付诸实施。
三、整治标准
(一)公路养护标准
1.路面平整清洁:一是对所有列入养护的路段做到经常清扫路面,及时清除杂物和积雪积冰,保持路面整洁,做好路面排水;加强路况巡查,及时发现病害,分类制定维修、处治方案,坚持“小坑大补、浅坑深补、圆坑方补、连坑合补”的挖补原则,确保挖补达到规范要求;二是对综合提升路段实行正常小修保养,出现路面病害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在一周内进行处治;三是对综合改善路段,认真制定方案,实施大中修改造;四是对列入养护路段,设置管理养护公示牌,落实管理养护责任。
2.路基坚实稳定:路肩要达到宽度一致,线形清晰,稳定坚实;边坡密实,刷修整齐、顺适、曲线圆滑,无亏坡、冲沟现象;非集中排水的路段路肩不得出现反坡,集中排水路段要保持排水顺畅,无杂物淤塞现象。
3.桥涵监管规范: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安排桥梁病害检测及处治工作,并做好各类原始记录;四、五类桥梁必须设置限载、限速标志;桥涵的帽石、栏杆、扶手必须经常保持完整无缺,顺直美观;桥梁桥面完整无损且排水通畅;桥梁伸缩缝处无渗漏,无堵塞;桥梁支座无偏歪、脱空、丢失等现象;涵洞要保持纵坡平顺,水流畅通,无淤塞、无积水。
4.附属设施完全:干线公路沿线标志、里程碑、百米桩、警示桩、道口桩按照《河南省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实施细则(试行)》(豫公路〔2005〕309号)的标准设置到位,做到埋设高度一致、无缺失、无歪斜、无损坏。交通标志设置要做到位置适当、版面美观、内容清晰准确、完整齐全、无遮挡;对 100米内影响视线的树木要及时修剪;公路标线要按国家标准和交通公安部门确定的分工划设,并保持完整鲜明。农村公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5.绿化整齐美观:公路绿化要坚持“栽、管、护”相结合,2013年牡丹文化节前绿化种植成活率要达到95%以上。路树应栽植整齐,乔木修剪应利于主干生长,草无枯死现象,树木、灌木及花草要定期修饰、剪理,绿化基本无病虫害。
6.道班建管有序:巩固星级文明道班创建成果,道班外墙一律按统一格式进行改造。搞好道班内部建设,保持院内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设施要齐全完好,屋顶无漏水,线路无老化,各种内业资料记录要完整准确。
(二)路政综合整治标准
1.路政管理及路政执法规范: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贯彻《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人员每月巡查不少于20天,对损坏、破坏、侵占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和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按相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卸载等处罚,集中处理一批典型案件;
2.散流体货物管理严格:消除路面抛洒物和道路二次扬尘污染现象,实现散流体货物密闭化运输的目标;
3.及时清理公路占道:要及时清理占道停放、占道经营、非法搭建、非法广告和马路市场等;
4.周边环境美化到位:对公路周边建(构)筑物、商业广告、店铺门面、店牌、乱倒垃圾等进行美化整治;
5.“三夏”、“三秋”期间路政管理到位:加强路政巡查,坚决遏制在公路上碾麦晒粮等妨害交通安全现象。遇重、特大交通事故,路政大队要立即上路保通并逐级报告。
四、整治范围及资金投入
(一)干线公路
此次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重点是围绕中心城区通往周边县(市、区)的主要道路21条,共计899公里。按照提升性质分为保持提升、改造提升两种路段:
保持提升路段是指路况较好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共计19段761公里,其中包括:G207锡海线58公里;G310连天线74公里;G311徐西线80公里;S238常付线20公里;S243郭木线75公里;S245邵吉线9公里;S246南石线11公里;S247南车线50公里;S248旧邓线19公里;S249三邓线76公里;S318洛陕线10公里;S319安虎线75公里;S320顾龙线29公里;S323八官线63公里;S325候饭线24公里;Z001洛栾线69公里;连霍高速孟津城郊连接线12公里;连霍高速偃师连接线4.3公里;二广高速城郊连接线2.3公里。以上路段市公路管理局将依据《洛阳市干线公路小修保养计量支付办法》、《洛阳市干线公路精细化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通过对路面、路基、附属设施、道班、绿化等进行小修保养精细化管养,达到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的目的。市公路管理局筹措229万元(按每公里小修保养3000元计)奖励资金,对提升任务完成好的管养单位,按照“以奖代补”形式给予奖励;对没有完成提升任务或评比较差的管养单位,将扣除3000元小修保养费用,以扣代罚。
改造提升路段是指与洛阳市区相连接的国、省干线公路,共计10段138公里,其中包括:G310连天线3公里,S243郭木线9.5公里,S247南车线10公里,S248旧邓线2.4公里,S314郑三线14.8公里,S318洛陕线21.9公里,S322伊卢线14.3公里,S323八官线17.5公里,S325侯饭线16.9公里;洛栾线27.8公里。市公路管理局向省公路管理局争取并自筹资金17904万元,按照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和程序进行管理。
干线公路路政提升重点:按照路政整治工作标准,以市、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为主体,对边沟以内的违法占道、违法广告、非公路标志标牌等违法现象进行治理;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对边沟以外的各种违法现象和存在问题进行排查,要明确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整治;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做好配合,积极参与,确保公路畅通。
(二)农村公路
农村公路提升范围是全市县道、县政府通往乡政府道路和旅游道路,包括2011年创建的文明路3511公里的保持提升,2012年计划创建的“万公里文明路”1511公里 ,重点整治道路17条137.284公里。分别为:瀍河区盘龙线;老城区后洞村道;西工区樱党线;涧西区南华路;洛龙区潘穆线;高新区寺沟村道、吉利区韩白线、伊滨区掘丁线、栾川朱三线;嵩县闫嵩线、汝阳小三线;洛宁磨兴线;宜阳寻石线;新安新寺(寺太)线;偃师光上线;孟津县白横线;伊川县鸦张线。
全市农村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概算投资7500万元。各县(市、区)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提升活动,市农村公路管理处筹措300万元奖励资金,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此次集中提升活动。
(三)新型农村社区配套道路
全市33个新型农村社区外联道路均临国省干线公路或县乡公路主干道,总里程40公里。市交通运输局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补助资金不少于1600万元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外联道路建设,建设标准为三级以上公路。(洛阳市2012年干线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活动详细任务分解由市交通运输局另行发文实施)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10 日 ):宣传发动,制定方案。根据改造养护集中提升要求,研究制定方案,召开全市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12年6月11日--10月20 日 ):全面展开路面病害处理。按照全市现有公路排查结果,开展集中整治路面病害和缺陷活动。
第三阶段(2012年10月21日--12月20 日 ):全面提升,完善道路附属设施。开展路基整修、桥涵维护、附属物更新、绿化修剪、道班整修、管养路段公示牌设置等工作。
第四阶段(2012年12月21日--12月31 日 ):总结验收并巩固长效机制。改造养护集中提升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评比、验收,巩固并完善长效机制。同时,制定今后3年建设全国一流公路管养计划并付诸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洛阳市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副市长谭建忠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夕中、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赵震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财政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赵震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志新、孙安卿、朱尤珍、刘宏伟、李同献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明确提升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确保如期完成提升任务。
(二)确保资金真正到位。坚持“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的原则,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干线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路段所需经费由市、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农村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路段由市农村公路管理处筹措300万元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此次集中提升活动,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政府补足;市财政以“以奖代补”的形式补贴500万元,用于鼓励活动开展较好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和先进个人。各级各有关部门行政一把手作为资金筹措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认真协调落实,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资金拨付到位。
(三)确保监管真正到位。干线公路以市县两级政府为监管责任主体,市县两级公路管理部门为管养责任主体。农村公路以县(市、区)、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各路段的管养责任,具体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设立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管养责任落到实处。此次提升活动由市、县(市、区)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管理处(所)、路政大队按照提升活动标准全面实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
(四)确保长效推进机制真正到位。一是建立项目推进工作例会制度,每周召开推进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集中提升期间出现的问题;二是建立项目督查机制,市、县两级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县交通部门成立督查机构,不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有计划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专项督查视察活动,进一步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三是建立目标考评问责机制,制定目标考评办法,市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活动领导小组重点督查:领导重视情况、资金到位情况、标准落实情况、集中提升路段进展情况,每月检查评比一次,作为活动结束时评优的条件。四是建立奖惩机制,各管养单位要不打折扣、不降低标的完成任务。对提升工作成绩突出的,市政府予以表彰并奖励;对行动慢、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落后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确保施工环境保障到位。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把提升活动作为交通为民的重要举措,营造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市公路改造养护集中提升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方案部署,做到家喻户晓。要严格政策、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好沿线群众和单位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对干扰项目建设的行为,要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加强政策宣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解疑释惑,争取理解。对极少数无理取闹、严重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行为,要依法依纪坚决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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