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12〕111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2年城市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 04:08:12 浏览量: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2年城市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2〕111号





各城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2012年城市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12年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 年9月14日




洛阳市2012年城市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




为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推动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倡议,市政府决定于2012年9月22日开展洛阳市城市无车日活动。为使活动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12年城市无车日活动主题是:关爱城市、绿色出行。


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无车日活动,大力推进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增强市民节约能源、关爱城市、绿色出行意识,鼓励、倡导市民尽量选择低消耗、低污染和低排放的绿色健康环保的交通出行方式,减少对小汽车的依赖,提高交通资源利用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生活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活动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组长:李柳身市长


副组长:吴中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树仁市人大副主任


谭建忠副市长


李胜平市政协副主席


成员:杨晓阳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晓予市纪委常委


归宝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郝东升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赵瑞智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刘庆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淑霞市住房和建乡建设委副主任


姚军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月璞市园林局副局长


余江宁市文物局副局长


张荣华市体育局纪检组长


王夏晔团市委副书记


王平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调研员


王丛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马水旺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郭建平涧西区副区长


杨志新西工区副区长


秦学群老城区副区长


申进超瀍河区副区长


周玉浦洛龙区副区长


卢利军洛阳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乔江洛阳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杨灵洛阳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孙建功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用事业局,赵瑞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洛阳市2012年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协调无车日活动的全面工作,完善活动方案,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三、工作步骤及活动安排


整个活动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5日-21日)


市委宣传部组织相关新闻媒体,紧紧围绕“关爱城市,绿色出行”这一活动主题,开辟活动专栏进行报道,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电视台、广播电台(以交通台为主)要在活动前一周开始播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提供的公益广告片和宣传片,广告片每天20:00-22:00播放不少于2次,其他时间3次,宣传片每周在不同时间播放2-3次。电视台、广播电台(以交通台为主)、网站、报纸、期刊等新闻媒体要及时向市民传递活动相关信息,宣传节能减排,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倡导绿色交通理念,营造活动氛围,争取让更多的市民和企业积极地参与到活动中来。


9 月16日 -22日,市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要通过手机短信预告形式提醒市民:“我市将于9月22日开展无车日活动,请您尽可能选用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


市公交集团要充分利用车辆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


(二)城市无车日主题活动阶段(9月22日)


1.无车日活动启动仪式


时间:9月22日(星期六)上午8:00


地点:新区博物馆门前


会标:2012年洛阳市城市无车日活动启动仪式


参加人员:市四大班子领导、各成员单位领导,市交警支队30人、公交集团150人、洛龙区20人、青年志愿者150人。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市交警支队、团市委、洛龙区


2.开展广场、公交站点宣传咨询活动


责任单位:市公交集团


3.开展公交乘车排队日和问卷调查活动


在市区主要站点组织志愿者开展公交乘车排队日和问卷调查活动。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公用事业局、市公交集团


4.实施公交限时专用道


9 月22日 7:00-19:00,中州路西关九龙鼎-七里河、南昌路牡丹广场-滨河路口段右边车道设置为公交车辆专用道,此路段只允许公共汽车、电车、救护车、通勤车和公益设施抢修车辆行驶,其余车辆均不得驶入,对私自或强行闯入的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按车辆违章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用事业局、公交集团


5.实施公车封存


9 月22日 前,市纪委(监察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要下发公车封存通知,9月22日当日,各企、事业单位除值班车辆外,其它全部实施封存。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6.取消非机动车道停车位


9 月22日 当日,取消城市区主干道两侧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上的机动车停车位,禁止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7.实行道路交通管制和道路车辆双号行驶


围绕今年的活动主题,对以下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具体路段为:


中州路西关-七里河段、黄河路七里河岗楼-辽宁路口、凯旋东路定鼎路口-涧河桥-辽宁路黄河路口。


(1)以上路段在9月22日7:00-19:00实行交通管制,限制车辆通行,即只对行人、自行车、公共汽(电)车、出租车、救护车、校车、通勤车和公益设施抢修车辆开放,其余社会车辆均绕道行驶。对私自或强行闯入管制路段的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按车辆违章进行处理。


(2)道路车辆双号行驶,单号禁行。除交通管制路段外,城区其它道路22日只允许车号尾数为双号车辆通行,尾数为单号的车辆禁行。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三)上报总结阶段(9月23日-26日)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活动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含电子版)于9月26日前上报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责任分工与要求


(一)责任分工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全程新闻报道,无车日当天电视台全天播放住建部提供的“无车日”宣传片不少于4次(网上下载),负责做好无车日当天各项绿色交通活动的现场采访和报道(如对骑自行车、步行上班人员等),并将无车日当日活动的视频新闻、图文新闻和照片按要求报送。其中,集中反映无车日当天活动的2分钟视频新闻1条;其他视频新闻不少于4条,长度一般不超过1分钟。图文新闻不少于2条。活动照片不少于5张,每张照片标注图名,精度不低于2M 。


报送方式:


(1)网上直报(推荐方式):通过城市交通网站“无车日活动”栏目(fttp://www.chinautc.com/gongjiaozhou)的专用通道报送。


(2)发电子邮件至cswcr@126.com。


(3)通过ftp上传:上传地址为ftp://122.115.34.180,用户名为chinautc,密码为chinautc


2.市、区两级监察局和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在9月中旬联合下发公车封存通知。


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在中州路九龙鼎-七里河、南昌路牡丹广场-滨河路口段设置公交车辆专用道,并通过洛阳日报、洛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公交专用道行驶要求、无车日道路交通管制公告、无车日当日道路交通管制和对违章车辆的处罚规定。对21日、22日交通技术指标(如交通事故发生率、道路交通量车速等)进行监测、对比,并形成数据详实、结论明晰的分析报告,于26日前报市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市财政局要按照活动方案拨付专项活动经费,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5.市环保局负责对21-22日城市的空气质量、环境指标(即:空气中的PM10、NOx含量等)进行监测、对比,并形成分析报告(具体测试地点由市环保局另定)。要求数据详实,结论明晰,于9月26日前报市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6.团市委要在无车日当天组织青年志愿者到街头开展无车日公交乘车排队和问卷调查等系列公益活动。


7.各城市区无车日活动当天要围绕“关爱城市,绿色出行”主题,组织党政机关人员步行或骑自行车上下班。


8.市规划局负责在活动现场利用展板对公交规划方案进行广泛宣传。


9.市公交集团要做好无车日当天公交出行方案,要增加公交车辆班次,加大发车密度,满足市民无车日的出行需求。同时,要充分利用公交车辆、站亭广告、车载电视开展宣传活动,播放无车日活动公益广告片。


(二)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无车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市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按照活动分工落实责任,制订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统一部署、各负其责、积极协调、相互配合,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身体力行,做好表率。在9月22日无车日活动当天,市领导、市直机关、各城市区广大干部职工要带头乘坐公共交通车辆或骑自行车、步行出行,以实际行动参与无车日活动。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无车日活动期间,由市委宣传部、洛阳日报社、市广电总台负责各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做好活动的后续跟踪报道工作。各城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在本单位门口悬挂有关无车日活动的宣传横幅,并开展一些趣味性、广泛性、群众性的能源短缺体验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活动氛围。


4.严格纪律,加强检查。无车日活动当天,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公车封存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5.无车日活动各成员单位务必于9月19日前将本单位负责的活动方案报市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用事业局工程规划科)。


联系电话:65168930




附件:洛阳市2012年城市无车日活动宣传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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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洛阳市, 洛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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