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12〕91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国土资源局未按要求参加会议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31 04:08:43 浏览量: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国土资源局未按要求参加会议的通报






洛政办〔2012〕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总体安排,市政府近期召开了全市养老工作推进会议。绝大多数单位都能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人员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并积极发言。但是,市国土资源局未按要求安排应参会人员及时到会,发言时替会人员又不在会场,严重影响了会议的正常进行和会议质量。为整顿会风、严肃会纪,市政府决定给予市国土资源局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希望市国土资源局认真反思,加强管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再发生。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紧密结合“作风转变年”活动,深入查找并切实改进工作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实现福民强市战略目标做出新贡献。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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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洛阳市, 洛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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