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12〕53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2年煤电运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2年煤电运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2〕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2012年煤电运保障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洛阳市2012年煤电运保障工作方案
煤电运保障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基础条件,是稳定经济增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为做好2012年度煤电运保障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2年,煤电运保障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福民强市总目标,加强要素监测与调度,实现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全面提升要素保障水平。
(一)煤炭储量。2012年我市7家统调电厂煤炭需求总量2574万吨。其中,签订重点合同量1339万吨,电厂自筹1235万吨。在电力迎峰度夏和保电度冬期间,各统调电厂储煤量不少于7天;在冬季供热期间,各热源点储煤量不少于1个月。
(二)电力供应。预计2012年我市最高负荷将达到630万千瓦,现最大供电能力为560-580万千瓦,负荷高峰时段缺口50-70万千瓦。在电力迎峰度夏和保电度冬期间,确保火力发电机组出力在85%以上;强化电力运行调度,全面提高电力保障水平。
(三)燃气供应。2012年天然气采购量累计3.01亿立方米;供气量累计3.03亿立方米。到2012年底,我市天然气日用气量达到100万立方米,其中市区日用气量达到45万立方米,伊川、汝阳等通气县日用气量达到55万立方米。
(四)运输保障。2012年洛阳辖区内铁路货物发运量803万吨。其中,洛阳车站发运量190万吨,洛阳车务段洛阳辖区内货物发运量316万吨,龙门车务段洛阳辖区内货物发运量297万吨。
(五)热力保障。2012-2013采暖期我市城区(不含吉利区)供热面积将达到1908万平方米,其中当期新增供热面积160万平方米。
二、工作措施
(一)拓宽渠道,提高煤炭供应能力。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供应量。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要积极向省有关部门汇报衔接,提高省内各矿务局对各统调电厂煤炭供应量,争取洛阳区域内煤矿优先供应我市统调电厂,提高电厂存煤量。二是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按照省政府对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具体要求,市煤炭局要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度,争取年中有一批兼并重组矿井复工复产,增加煤炭有效供给。三是抓好电煤运输组织。市交通局、公安局要严格落实电煤公路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电煤运输车辆简化检查程序,缩短检查时间,快检快放,严禁重复检查和重复处罚。市发改委要积极协调铁路部门,科学安排运力,优先安排电煤装卸车。四是打通省外铁路运输通道。依托神华集团,市发改委要积极协调西安铁路局,提高省外煤炭铁路运量,增加我市电煤供应总量,减轻本地煤炭供应紧张的局面。
(二)加强调度,保障电力稳定供应。一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市发改委要坚持生产要素日报制度,跟踪监测煤电气运要素保障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经济平稳运行。二是提高机组发电能力。市发改委、洛阳供电公司要督促发电企业尽快提高存煤量,保障机组在用电高峰时期稳发满发。在迎峰度夏、保电度冬期间,如因万基控股和伊川电力机组停运导致我市电力出现缺口,相应核减其用电负荷。三是加快推进电网度夏工程。洛阳供电公司要加快电网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洛热改接、220千伏偃师北等输变电工程,提高洛阳电网输变电能力。四是加强电力运行调度。按照“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的原则,迎峰度夏、保电度冬期间洛阳供电公司要严格执行有序供电方案,把人民生活、农业农村和重点企业用电需要放在首位,切实做好电力保障工作。五是强化电力应急反应机制。洛阳供电公司要完善电力调度应急预案,组织反事故演练,提高应对电网突发事件的综合处理水平。六是落实县(市、区)政府煤电保障责任。建立县(市、区)保电和用电挂钩机制,对电网工程建设、电煤供应和运输组织、电厂经营资金等方面协调工作有力的县(市、区)给予用电指标倾斜;对电网工程协调保障不力、辖区内发电企业缺煤停机造成缺电的县(市、区),要相应扣减其用电指标。
(三)搞好衔接,提高燃气供应水平。一是做好应急保障。市发改委、新奥燃气公司要积极推进天然气置换工作,建立与用户定期沟通衔接制度,做好工业用气大户天然气置换的衔接指导工作;在义马气化厂设备检修期间,向省煤气集团争取气源指标,做好煤气应急调度方案,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运行。二是积极开拓燃气市场。市发改委要根据县县通天然气工程进度,积极帮助新奥燃气公司开拓伊川县、汝阳县天然气市场,组织天然气供需衔接会,提高天然气用量。三是强化燃气运行调度。新奥燃气公司要加强用气高峰前的管线、设施维修维护,确保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合理、均衡安排企业生产,适时错峰避峰,努力做好供需衔接,实现有效供给。
(四)突出重点,确保我市运力供应。一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市发改委要会同铁路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进行工作沟通,分析运输形势、查找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二是突出保障重点。市发改委要突出抓好市重点企业产品外运,加强与省发改委和郑州铁路局的沟通联系,争取对我市给予必要的运力倾斜。三是统筹运力组织。市发改委要加大对重点企业产品外运的监测,督促企业调整营销策略,合理安排产品销售方向,采用公路、铁路运输并举,尽可能减少积压库存。
(五)完善制度,提高供热保障水平。各热力生产、经销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供热方案和供热工作机制,加强供热工作运行协调,做好热源、管网、热力站、阀门井等供热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并组织演练,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一调度技术力量、物资储备等,提高整体保障能力。各热力经销企业要强化服务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及时解决供热投诉,不断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工作机制
(一)加强煤电运联合调度。进一步完善煤电运联动联调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形成齐抓共管、配合联动的良好局面,为完成煤电运保障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坚持定期召开煤电运协调例会,分析运行保障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全市煤电运供应的动态变化,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多部门协调时,由市发改委负责召集会议,统筹协调解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素保障单位负责人应按时到会,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负责贯彻落实会议决定。
(二)明确各部门保障煤电运职责。市发改委要完善全市煤电运协调机制,重点协调电热力生产企业燃煤供应问题,统筹全市电力调度工作,组织好全市重要物资运输工作,了解掌握生产要素供给的动态情况,负责工作部署的督促检查工作。市财政局会同发改委负责电热力企业奖励补贴资金的筹措、测算及拨付工作。市工信局负责协调并落实统调电厂电煤铁路运输计划。市煤炭局负责组织地方煤矿与电厂点对点供应。市交通局、公安局负责落实电煤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重点抓好节假日期间重点物资运力组织和旅客疏散工作。市公用事业局牵头做好全市冬季供热组织工作,加强城市集中供热行业管理,监督各热力企业提高供热服务质量。市政工程部门负责保证雨雪等恶劣天气期间城市道路畅通,重点做好结冰严重的路段、桥梁的融雪化冰工作。市优化办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保障煤电运供应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出现重大过失、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洛阳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运行实时监测,做好全市电力供应阶梯预案及有序用电方案,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供电原则供电。新奥燃气公司要积极推进天然气置换煤气、县县通天然气工程,制定燃气供应应急预案,加强与工业用户的沟通衔接,保障全市燃气正常供应。洛阳车站、洛阳车务段、龙门车务段要加强与市重点企业的沟通衔接,积极向郑州铁路局争取运力,确保我市电煤、重要产品的正常外运。
(三)坚持信息报告制度。为保证上级准确掌握煤电运动态,各要素保障单位要坚持生产要素日报告制度,每天将前一天热电企业消耗、购进及库存燃料煤情况,全市用电负荷情况,天然气及煤气购进、消耗及库存情况报市发改委经济运行局,遇有重大问题应随时上报。洛阳车站、洛阳车务段、龙门车务段要坚持铁路货运月度报告制度,于每月15日前报告上月洛阳辖区内货运总量、各重点企业发运量情况。
(四)严格煤电运运行调度纪律。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市煤电运协调例会的各项调度命令和会议决定,未经请示不得随意改变或变通。对违反调度纪律、不服从协调指挥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党纪政纪严肃追究责任。要素供应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停止电力、燃气、热力等要素供应。对确因特殊情况需停供减供的,需及时报经市政府批准;对于未经报告擅自采取限供、停供措施的,市政府将依照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对在煤电运保障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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