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12〕30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公文和公文处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8-31 04:08:53 浏览量: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公文和公文处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洛政办〔2012〕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201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文秘工作人员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省、市有关规定,在公文内容上精益求精、格式上严谨细致、运转中积极主动,有力保障了各项政务活动的顺利开展,为领导、部门和基层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发扬成绩,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对《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偃师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偃政〔2011〕36号)等10篇优秀公文、孟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32个先进单位和曲宏斌等7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全市政府系统各单位和公文处理工作人员要学习先进,争先创优,进一步规范办文程序,提高公文质量,为推动我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公文优质高效运转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1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公文和公文处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