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10〕103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保护促进工程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3 02:08:21 浏览量: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保护促进工程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0〕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保护促进工程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洛阳市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保护促进工程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工作,提升政府在知识产权维权领域的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国家《2010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方案》(国知发管字〔2010〕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创新、发展为原则,以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以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为载体,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在营造创新与发展环境中的作用,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全国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会议和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会议精神,立即在全市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维权行动,重点打击群体侵权、反复侵权、假冒专利行为和涉及专利诈骗作为,进一步增强我市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确保全市专利申请量的稳步增长。


三、具体内容


(一)强化企业培训。2010年下半年,将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各专业领域的专家来洛授课,并组织2-3期学习班或座谈会。同时,可根据企业要求,有针对性地为企业组织各类专题讲座。


(二)建立健全企业管理体制。指导企业做好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工作,采取各种方式,为企业培养熟知知识产权法律背景的工作人员。从2010年5月起,实施“企业管理人员进驻维权中心挂职培训活动”,通过1-3个月锻炼,使企业指派的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和了解专利申请程序、专利申请的撰写、专利保护、专利管理流程及相关法律知识和技能,争取在两年内,实现企业内部“两有”目标(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知识产权专职人员)。


(三)大力开展托管服务。为做好企业的专利申请、专利保护和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处理工作,自2010年5月起,市维权中心将针对有需求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为企业实现维权利益最大化提供各种服务。


(四)着力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活动。通过“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服务热线,为权利人和当事人提供保护与运用知识产权方面的公共服务,更好地帮助解决经济活动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


(五)实施洛阳市自主知识产权创新重点单位保护措施。自2010年起,从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中评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工作突出的企业,市政府将授予“洛阳市自主知识产权创新重点保护单位”称号,列入洛阳市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保护促进工程的单位,在专利申请资助、专利保护、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和重大科技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政策和专项维权经费支持,并在全国开展的知识产权专项执法维权统一行动中给予智力援助和资金援助,确保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管理和应用的重要性,将创新和保护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将维权工作列入本单位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明确分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制定缜密、具体、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知识产权战略和预警机制,有序实施知识产权维权,有序应对知识产权纠纷,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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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洛阳市, 洛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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