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10〕98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第28届洛阳牡丹花会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3 02:08:24 浏览量: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第28届洛阳牡丹花会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洛政办〔201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了河南省第28届洛阳牡丹花会大型活动、招商引资、旅游促销、对外宣传、文体活动、市容整顿、安全保卫、迎宾接待等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市政府将对在本届牡丹花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1.能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花会组委会的指示和要求,办会态度端正,指导思想明确,效果明显。

2.能够认真按照花会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分工,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绩突出。

3.能够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积极配合,为牡丹花会成功举办做出突出贡献。

(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够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2.协作精神、吃苦精神和安全意识强,圆满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3.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不计较个人得失,任劳任怨,勇于奉献。

二、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心组织评选工作。在评比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评比条件,不搞迁就照顾。在做好评比工作的同时,要对本届牡丹花会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理清下届花会和下半年河洛文化旅游节的工作思路。

三、上报材料时间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总结材料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单行材料,务于5月17日前报花会组委会各组牵头单位,各组牵头单位要按照本组分配的名额,认真评选出在花会期间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并于5月19日前报市政府牡丹花会办公室(地址:市政府718室,电话:63330854)。



附件:河南省第28届洛阳牡丹花会评先名额分配表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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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洛阳市, 洛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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