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10〕41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0年市供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3 02:08:25 浏览量: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0年市供蔬菜生产基地..》






洛政办〔2010〕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洛阳市2010年市供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洛阳市2010年市供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保证我市城乡蔬菜市场周年均衡供应,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洛政〔2010〕1号),特制定我市2010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


保障城市蔬菜供应为目的,通过加快老蔬菜基地改造,扩大蔬菜种植面积,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增强蔬菜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蔬菜产品质量,提高市场蔬菜占有率,降低蔬菜价格,努力推进我市蔬菜生产向特色化、规模化发展。


(二)目标任务


1.改造近郊老蔬菜生产基地5000亩。重点完成改造修复日光温室60栋,塑料大棚400个,修复机井80眼,新打机井20眼,修复硬化水渠1万米,改造硬化生产道路2000米。


2.在城市周边县(市、区)新发展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1万


亩,使市供蔬菜生产基地面积达到4.8万亩。重点完成新建日光温室1000栋,塑料大棚1000个,新打机井100眼,新修水渠10万米,硬化生产道路3.6万米。


3.在城市近郊县(市、区)已申报认证的无公害蔬菜基地内,建设标准化蔬菜生产示范基地1万亩。


4.加强蔬菜生产技术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普及。试验、示范蔬菜新品种10项,推广新品种5个、新技术3项。


5.搞好菜农技术培训。完成蔬菜基地农户培训1.5万人。


6.在新发展的蔬菜基地内配制无公害蔬菜基地检测室8个。


二、建设重点


1.老菜田改造。按照“分步实施、逐年改造”的原则,2010年近郊老蔬菜基地改造安排在洛龙区3500亩、瀍河区500亩、偃师市500亩、吉利区500亩(各地在规划改造方案时,应避开近期将被占用的地域)。


2.新菜田发展。按照“规模发展、标准建设、一步到位”的原则,2010年重点安排在“五带二十区”内规划建设发展。(其中孟津县4900亩,宜阳县1500亩,汝阳县1500亩,伊川县1500亩,洛龙区600亩)。


3.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重点对老蔬菜基地按照无公害蔬菜基地标准进行改造,新发展的蔬菜基地全部达到无公害标准。


4.蔬菜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重点围绕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蔬菜品种更新换代推广黄瓜、番茄、辣椒、连豆、茄子等新品种,围绕无公害生产推广生物防治、配方施肥、嫁接栽培等新技术。


5.培训工作。重点对蔬菜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对新发展菜田的农户和老蔬菜生产基地的菜农进行无公害蔬菜生产及反季节蔬菜生产技术培训。


6.质检室配制。重点完善仪器配备、检测规程和制度建设。


三、建设标准


1.老菜田改造标准。经过改造的老蔬菜生产基地要达到:(1)机井运行正常,管理制度齐全,灌溉面积有保证(每眼井灌溉面积50亩以上)。(2)渠道硬化,管道地埋,排灌方便,节约用水。(3)田间道路规划合理,全部进行硬化,雨雪天气运输自如。(4)改造后的蔬菜基地要设立统一标牌,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纳入市级蔬菜基地重点保护范围。


2.新菜田发展标准。2010年新发展的蔬菜生产基地要达到:(1)交通便利,运输方便。(2)土地肥沃平整,生产潜力较大。(3)规模发展,集中连片。新发展的蔬菜基地村每村面积不得少于300亩,其中连片面积不少于200亩。(4)基础设施配套,生产条件有保证。灌溉条件没有保障的要新打机井,每亩菜田硬化渠道10米。(5)栽培类型结构合理,全面保障周年均衡生产。新发展蔬菜基地保护地栽培面积要占到40%以上。(6)新发展的菜田,要设立统一标牌,建立完善档案资料,纳入市级蔬菜基地重点保护范围。


3.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标准。要达到“五有”即有省级法定部门颁发的基地认定证书、有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有严格的技术操作规程、有完善的原始生产记录、有醒目的基地建设标志。


4.技术培训标准。经过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要达到“三具备”即具备熟练的业务技能、具备技术指导水平、具备解决生产中遇到问题的能力。经过生产培训的菜农要达到“三掌握”即掌握蔬菜生产的基本知识、掌握反季节蔬菜生产的基本技能、掌握无公害蔬菜生产的基本操作规程。


5.质检室配制标准。要达到“七有”即有一定面积检测室、有农药残留速测仪、有各项管理制度、有完善操作规程、有专职检测人员、有检测附属设备、有统一标识标牌。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快近郊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是市委、市政府承诺2010年为城市居民办好的实事之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领导主抓此项工作。要在3月底前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村。纳入2010年度政府目标管理,实行绩效考核。


2.搞好规划布局。各相关县(市、区)要在2009年新发展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结合全市近郊蔬菜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制订2010年蔬菜基地建设发展规划方案,研究出台扶持蔬菜生产基地发展的优惠政策。


3.抓好技术培训。要加大对蔬菜生产基地菜农的培训力度,


不断提高菜农的种植水平。市蔬菜办要重点做好对专业技术骨干和蔬菜标准化示范区内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各县(市、区)要重点配合市蔬菜协会抓好对菜农的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培训。要采取多种培训形式,不断扩大培训范围,提升培训效果。要积极引进、示范、推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千方百计提高蔬菜生产科技含量。


4.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各县(市、区)要把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社作为近郊蔬菜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引导和支持蔬菜基地农户成立各种类型的蔬菜专业合作社,使其承担起对广大菜农的科技培训、信息服务、技术指导任务。有计划地组织菜农统一销售产品,创立蔬菜品牌,架起小菜农与大市场的桥梁,提高菜农的组织化程度,推进蔬菜产业化发展。


5.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洛政〔2010〕1号)文件精神,每修复一眼机井,财政补贴3000元;修复硬化水渠,每米补贴15元;修复老日光温室,每栋(占地667m2)补贴1000元;修复老塑料大棚,每个(占地667m2)补贴600元;菜田主干道硬化,每米补贴60元;新打机井,每眼补贴1万元(丘陵地区每眼补贴2万元);新建日光温室,每栋(占地667m2)补贴5000元;新建塑料大棚,每个(占地667m2)补贴1000元;每新发展一亩露地菜补贴40元;上述财政补贴资金,按市财政承担2/3,县(市、区)财政承担1/3执行。市财政安排90万元,用于新建蔬菜基地小额贷款贴息;安排25万元,用于蔬菜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安排10万元,用于新发展无公害蔬菜基地检测仪器配制;安排33.67万元,用于菜农技术培训,安排10万元用于政府验收、评比奖励。


6.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大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协调和督查力度。实行定期督查制度,每月统计一次工作进度,每季公布一次进度排名。要建立近郊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工作月报制度,及时反映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推动近郊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顺利开展,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1.2010年城市近郊老蔬菜基地改造任务分解表


2.2010年城市近郊新发展蔬菜基地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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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洛阳市, 洛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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