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10〕17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0年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3 03:08:42 浏览量: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0年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洛政办〔2010〕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2010年消防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



洛阳市2010年消防工作实施意见




2010年,我市消防工作将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以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主线,紧紧围绕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这一主题,大力实施筑牢“防火墙”工程,深入推进“三大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动社会化消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1.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全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社会化新格局。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2010年政府工作综合目标管理和政务督察的重要内容。实行消防工作行政首长问责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凡发生较大以上火灾或亡人火灾的,年度消防工作“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把消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周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周安全例会听取消防工作汇报,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队站建设、装备建设、经费保障、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纳入政府督办事项,实施半年督查和阶段性督查。


2.落实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市、县(市、区)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例会,及时沟通信息,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事宜,督促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和规范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明确管理职责,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将消防工作与行业、系统自身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评。监察、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工商、质检、卫生、文化、教育、商务、旅游、民政等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齐抓共管,形成执法合力。


3.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四抓三防两落实一到位”消防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乡镇、办事处消防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监督程序,完善消防工作运行机制,实现政府主管领导、专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检查、隐患跟踪整改、考评奖惩兑现“五到位”,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牌化管理,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九小”场所设立警示牌,标明场所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事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乡镇办事处监管人员,切实澄清动态底数。年内50%的“九小”场所达到标牌化管理要求,80%的乡镇、办事处达到网格精细化管理标准,继续完善落实消防分级管理制度,推行消防监督网格等级化管理新机制。以警务区为单元,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分包警务区,消防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分包派出所,划片管理,责任到人,实现消防监督辖区网格化、单位等级化、日常工作量化。市、县(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和派出所等级评定之中,全面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四项制度”,全员培训派出所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民警,全面提升派出所民警消防工作能力。将消防工作向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延伸,夯牢消防监督管理“第四级”,全面提升警务室消防检查、宣传教育、服务群众“三个能力”。制定警务室消防监督工作标准,打造警务室消防监督工作试点并适时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逐步实现警务室消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实行消防监督人员联系警务室制度,向社会公开联系方式,每月对警务室民警实施业务指导,确保年内30%的警务室达标。


4.落实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社会单位广泛开展“三会三化”建设(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管理标准化、宣传常态化、标识明细化),全面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上半年制定“三会三化”建设标准和考评验收标准,全员轮训重点单位管理人员,每个单位培养一个消防安全“明白人”,全市打造200家消防安全样板单位。同时要认真总结建设经验,逐步向所有重点单位推广,年内重点单位100%达标,切实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在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单位积极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广应用自动报警逃生门锁等高科技消防产品,年内所有安装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全部接入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运用,依托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实现重点单位消防管理可视化,实时发现动态火灾隐患。


二、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不断完善火灾防控手段


5.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常态化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集中开展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专项治理,实行高层、地下建筑和超大规模场所首席消防监督员制度,落实超常管控措施。大力整治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商业密集区、车站周边地区等消防“乱点”,实行消防、治安、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动,每季度开展清查整治行动,严防亡人火灾发生。


6.扎实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治理。严格执行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身份证”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消防产品流通领域质量跟踪系统,加强防火门、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具等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制度,将阻燃制品应用和标识管理纳入公众聚集场所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及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特别是建筑工程安装(验收)前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把好委托抽检产品的申报审查关;持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3月份集中开展消防产品打假活动;加大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力度。


7.进一步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始终坚持“从高从严管理、超常措施防范”的要求,严格落实“每日一查”、“每日夜查”制度,不断加大消防安全检查频次,完善惩治消防严重违法行为的硬性措施,充分运用行政拘留、强制拆除、强制清理、临时查封等手段,严厉惩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8.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机制。继续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纳入市政府年度责任目标,建立与市政府《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周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辖区政府一把手、政府主管责任人、公安部门责任人、消防部门责任人、隐患单位责任人”五级连带捆绑责任制。采取市级领导分包、政府挂牌督办和新闻媒体曝光等措施,强力督促隐患整改。省、市政府挂牌督办的15处重大火灾隐患要于6月30日前整改完毕。


9.严把火灾隐患控制的源头关。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项目,规划、建设、房管、工商、文化、教育、民政、卫生、体育等政府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06〕15号文件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洛政〔2006〕191号)的要求,把消防行政许可作为前置审批条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和场所,相关部门不应核发有关证照。


10.全力做好“两会”、牡丹花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各县(市、区)要制定下发消防安保工作方案,明确攻坚目标和工作标准,逐级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按照“谁主办、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大型活动主办、承办单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针对庆祝活动涉及场所,提前调查摸底,逐一检查督办,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同时组织充足警力,按照“定岗、定责、定任务”的要求,落实人员和装备配置,及早进入战备运行状态;在重要区域设立指挥部,加强执勤力量部署,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地区实施现场监护;落实对保卫预案的熟悉和演练工作,重点要点单位和区域开展实兵、实车、实装演练,时刻做好灭火救援战斗准备,积极创造优良消防安全环境。


三、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做好农村及社区消防工作


11.强力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将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员及消防文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本社会保险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公安合同制消防队管理教育制度,落实管理和保障措施,科学编配执勤力量,合理安排队员轮休,努力提升公安合同制消防队的业务水平和灭火救援实战能力。伊川县半坡乡、宜阳县三乡镇建成“四有标准”的乡镇专职消防队,12个已建成的乡镇专职消防队严格按照“四有”标准提升建队质量和档次,切实发挥作用。


12.深入开展“保消合一”、“巡消结合”工作。积极推进消防巡防一体化工作,制订出台具体建设标准,消防、治安等部门要加强对保安队员、治安巡防队员的消防培训和监督指导,年内50%的队伍达标。推广“消巡合一”、“保消合一”工作模式,对巡防队员、保安人员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依托洛阳市保安公司,成立消防保安公司,实行消防专业保安派驻制度,年内全市50%的消防控制室、50%的公众聚集场所完成派驻任务。


13.深入开展“零火灾村镇”和“零火灾社区”创建活动。要深入开展“零火灾村镇”和“零火灾社区”争创活动,全面提高我市农村和社区防控火灾能力,确保农村和社区火灾形势稳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乡镇、办事处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社区实行区域联防,每周组织消防安全互查;行政村实行“户户联防”机制,每天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年内50%的社区达到“四有”标准(有消防工作站、有消防宣传橱窗、有公共消防器材点、有志愿消防队伍),70%的行政村达到“五有”标准(有防火公约、有消防宣传标语、有志愿消防队伍、有消防水源、有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四、强力推进消防宣传常态化,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4.深入推进《消防法》宣传普及,发挥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作用。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灭火基本技能和逃生基本方法;发挥主流媒体、公众媒体和固定教育基地的宣传作用,电视、报刊、广播要有消防教育专栏,消防教育馆、消防夜校、消防站等固定消防宣传教育基地每月定期向社会开放,在宣传、教育、文化、妇联、科协、团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之间建立消防宣传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媒体联动,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氛围。每个县(市、区)新建1条达到“七有”标准的“消防安全示范街”,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增设消防宣传橱窗、标牌。精心组织“119”消防宣传周、消防夏令营等消防宣传活动,利用牡丹花会、河洛文化旅游节、关林朝圣大典等重大活动进行消防宣传。


15.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提高社会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各县(市、区)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积极开展消防文化广场活动,消防艺术团体定期深入农村、社区进行巡演。各县(市、区)成立一支消防宣传队,充分利用消防宣传车,每周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宣传不少于2天,深化消防志愿者活动开展;将消防宣传纳入基层党组织远程教育和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三下乡”等内容;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广电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职业培训和公益电视节目播出计划,不断提升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少儿消防夏令营、“119”消防宣传等重大宣传活动水平,实现大中小学生消防教育培训常态化,100%的学校开设消防课程,在校学生受教育率要达到100%。要把单位一线员工、农民工、妇女和老、幼、残等作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着力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设施操作控制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确保各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的培训率达到100%;各重点行业和单位要坚持实行岗前培训和特殊岗位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力争全年培训人数超过50万人。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防控火灾的整体能力


16.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保障。积极开展城市消防安全评价工作,加强城乡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城市新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建设消防安全规划与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实施。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同步建设消防基础设施。设有市政供水管网的街道,市政消火栓建设要达到国家标准,确保已建成的公共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按照新颁布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河南消防部队装备建设三年规划》要求,各县(市、区)按照目标责任要求淘汰超期服役消防车,购置新的消防车,合同制消防队要达到5台消防车标准。加大高科技消防装备投入,重点配备防护、侦检、救生、破拆、堵漏等抢险救援器材,所有现役中队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9月底前达到部颁标准,所有中队配齐43种个人防护装备。涧西区、老城区、西工区、伊川县、栾川县、特勤队配备遥控电动炮。


17.加强消防队站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根据城乡建设规划和责任目标要求完成消防队站建设或征地任务。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建立“一专多能”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栾川县、嵩县突出山岳搜救功能,宜阳、孟津县突出水上救护功能。5月底前完成偃师市、栾川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试点建设任务,10月底前所有县(市、区)完成建设任务。巩固现有公安合同制消防队伍,每队队员不少于25名。


18.进一步加强消防业务经费保障体系建设。各县(市、区)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06〕15号文件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豫政〔2006〕52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06〕15号文件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洛政〔2006〕191号)等文件精神,将消防业务经费全部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装备建设经费不低于城市维护费(城乡社区事务费)总额的8%。市本级消防业务经费增长达到10%以上,偃师市、栾川县消防大队维持性经费不低于100万元,其他县(区)消防大队不低于80万元(辖区下辖两个中队的县区大队不低于160万元)。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消防部队履行职责能力


19.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工作,增强公共消防服务能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责任体系,落实执法量化和绩效考核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消防执法档案建设,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责权明晰、行为规范、严明公正、监督有力、服务优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全面推行消防政务公开,健全消防执法便民利民惠民机制,积极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消防服务窗口,为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方便、高效、优质的服务。


20.深入推进勤务实战化,全面提升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能力。公安消防部队要按照勤务实战的要求,加快推进灭火救援勤务改革,加强执勤备战,提高快速反应和实战能力。要深化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改革,建立全勤灭火救援指挥部和以信息数据库为支撑的数字化指挥平台,强化各级指挥员技战术培训和指挥能力培养,提高灭火救援指挥水平。要从实战出发,改革创新训练工作,深入开展执勤岗位练兵活动,强化体能、心理、技术、战术、合成训练和实战演练。要立足于“灭大火、打恶仗”,从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训练上、预案上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制订详细、具体、有针对性的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认真开展实地演练和夜间演练,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展开、第一时间实施救人、第一时间排烟降毒、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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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洛阳市, 洛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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