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10〕195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洛阳市2010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23 03:08:14 浏览量: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洛阳市2010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洛政办〔2010〕1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2010年度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全市2010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目标落实工作,2010年9月15日-10月9日,市政府对全市2010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2010年以来,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围绕牡丹花会、十一届省运会、河洛文化节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为重点,先后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以及“守护中原”系列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各地公安、消防、派出所严格落实错时工作制,采取白天查与夜间查、日常查与突击查、集中查与跟踪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对各类场所的检查频次和力度,深入开展了“拉网式”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敢于动真、碰硬,严格依法处理,确保了火灾隐患及时彻底整改。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单位11362个次,发现火灾隐患22623处,消除火灾隐患18362处。同时,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过程中,各地坚持“排查一批、认定一批、挂牌一批、整改一批”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责任区政府县(市、区)长、政府主管责任人、公安部门责任人、消防部门责任人、隐患单位责任人”五级连带捆绑责任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强力督促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由省、市政府挂牌督办的15处重大火灾隐患已于6月底前全部销案。


二、全市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高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和预防措施,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


涧西、瀍河、洛龙、高新、孟津、偃师、伊川、新安等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严格安排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视研究解决消防装备建设、经费投入等重大问题;西工、老城、宜阳、吉利、嵩县、栾川、汝阳、洛宁等县(市、区)将消防工作纳入了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综合目标管理体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并将重点工作纳入了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和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之中,促使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二)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稳步推进。自全省召开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洛阳现场会以来,涧西、西工、洛龙、高新、孟津、偃师、新安、栾川等17个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省、市两级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52号)精神,强力推进依法防控、重点防控、基础防控“三大防控”体系建设,分别选定不同类别单位进行重点培育,大力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力推进乡镇、办事处“网格精细化”管理,努力打造消防安全示范单位,认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显著提高,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共有762家社会单位完成“三会三化”建设任务,全市应建消防安全样板单位110个,已建成98个,完成率89%;全市180个乡镇、办事处中148个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已经达标,完成率为82%。


(三)单位责任主体意识明显增强。各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深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级防火安全组织,严格执行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管理等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各个环节和具体人员,基本形成了“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消防经费投入不断加大,消防装备设施建设有所提高


各县(市、区)政府全力支持消防工作和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了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力度。从预算批复情况看,涧西、西工、偃师、高新、新安、栾川、伊川、宜阳、洛宁等9个县(市、区)预算批复都达到了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要求,且较2009年度有所增长。全市各级严格落实《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河南省消防部队装备建设三年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消防队站和装备建设,促使消防部队综合保障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市消防指挥中心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正在建设之中,市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建筑面积5610平方米,已完成建设任务并即将投入执勤,78米举高消防车、涡喷和强臂破拆消防车的购车资金已落实到位,波兰政府贷款装备器材年内也将逐步落实到位。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


各县(市、区)以贯彻新《消防法》实行为契机,积极组织了“凌厉行动”、“全市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等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开展了消防宣传“五进”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民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嵩县、栾川、高新、瀍河、孟津、洛宁等县(市、区)充分利用消防宣传车,走街串巷巡回宣传,充分发挥其流动宣传作用;宜阳、涧西、老城、偃师、汝阳等县(市、区)利用商场市场内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进行消防宣传;西工、洛龙、新安、伊川、吉利等县(市、区)在城市区繁华地段、大型商场、社区建立消防宣传橱窗,共设置、更新消防宣传橱窗2140块,新建设消防安全示范街18条,印制各类消防宣传资料30000余份,有效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初步形成了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行业监管部门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能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参与,形成了消防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能够结合自身特点,从实际情况出发,扎实做好本行业、系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市安监局会同公安、消防、教育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工作,市旅游管理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和宾馆、饭店星级评定的重要内容,并主动联合消防部门开展全市旅游行业集中整治活动,收到了显著成效。


目前,我市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影响和制约我市消防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政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行业部门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消防工作“棚架”现象比较严重。一些政府、主管部门、企业的领导重生产经营,轻消防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违章蛮干,导致目前我市仍存在许多火灾隐患和事故苗头。


(二)全市消防队站建设进展缓慢。市政府《2010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今年年内确保完成洛阳工业园区消防站、偃师二中队、栾川二中队、经贸开发区消防站建成并投入执勤任务或主体工程建设;老城、高新、瀍河、伊川、洛宁、嵩县、汝阳按照城市规划完成第二处消防队站征地任务。但截至目前,偃师二中队消防站主体工程第三层刚刚封顶,栾川二中队、洛阳工业园区消防站仅完成了征地工作,经贸开发区消防站只完成了规划任务,老城、高新、瀍河、伊川、洛宁、嵩县、汝阳第二处消防队站征地任务均未完成。


(三)消防经费投入不足。截至目前,汝阳、老城、瀍河、洛龙、吉利、经贸、孟津、嵩县等县(市、区)消防业务经费尚未完成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部分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消防专项经费和专(兼)职消防队业务经费未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


(四)全市应急救援大队和装备建设有待加强。根据市政府《关于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建设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洛政办〔2010〕122号)文件精神,年内要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建成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完成县(市、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任务,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和装备建设要基本适应任务需要。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应急救援大队均已建立;涧西、瀍河、高新、偃师、孟津、宜阳、栾川、新安装备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西工、洛龙、老城、吉利、伊川、嵩县、汝阳、洛宁尚未全部落实;在消防车辆和个人防护装备建设方面,汝阳、新安两县已签订购车合同,伊川、吉利、栾川、宜阳、嵩县购车任务尚未落实;涧西、孟津、栾川完成了43种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任务。西工、洛龙、高新、瀍河、老城、吉利、偃师、宜阳、新安、嵩县、伊川、汝阳、洛宁消防装备建设任务均未全面完成。因此,各级政府一定要将应急救援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把综合应急救援装备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明确保障标准并及时足额拨付,确保综合应急救援工作正常开展;同时,结合各县(市、区)与市政府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确保完成2010年消防安全责任目标任务。


(五)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工作仍需推进。在完成年度省、市15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基础上,10月份全市又重新认定挂牌了16处重大火灾隐患。各县(市、区)要继续严格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级责任人,积极采取挂牌督办、签订责任状、人大、政协定期督导巡视和新闻媒体曝光等有力措施,强力督促整改,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服务队,深入隐患单位进行跟踪、检查、指导,确保隐患按期销案,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六)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亟待完善。从检查情况看,目前我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整体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虽然部分派出所成立了消防监督办公室,但警力相对不足。二是虽然公安机关把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列入了绩效考评中,但是在总分中所占份额较小,导致派出所抓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三是派出所未严格落实消防监督四项制度。部分民警消防监督业务不熟,消防监督执法数量较少,执法量和执法效益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下一步,全市消防工作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专群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和宣传教育力度,加大消防经费的投入,加强消防队站、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建设,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和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福民强市”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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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洛阳市, 洛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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