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10〕170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洛阳市参加2010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3 03:08:17 浏览量: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洛阳市参加2010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0〕1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市商务局制定的《洛阳市参加2010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洛阳市参加2010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为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0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102号)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与台湾的经贸合作,切实做好“2010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优势产业、重点项目为依托,积极承接沿海台资企业产业转移,进一步促进我市与台湾在机电、电子、光伏等产业的交流与合作。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参加“2010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成立洛阳市参加“2010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市长郭洪昌任组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胡广坤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乔文祥、市商务局局长曾丹梅、市台办主任马武立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科技局、旅游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曾丹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招商小组赴广东驻地招商


利用广东省台资企业密集、全国台商总会和广交会客户资源集中的优势,聚集当地台商客户资源,突出承接出口产业转移项目对接招商,参加在东莞市举办的河南(广东)台资企业项目转移对接会。


实施时间:2010年9月10日―10月20日


带队领导: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赵红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台办、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组织招商小组赴江苏驻地招商


结合江苏省台资电机、电子、光伏等高新技术产业密集的优势,突出承接电子产业转移项目对接招商,参加在昆山举办的河南(昆山)电子产业转移项目对接会。


实施时间:2010年9月10日―10月20日


带队领导: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胡大鹏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台办、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局、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招商小组赴台湾招商


组织我市电光源、光伏、电子、电器等产业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台湾工业园和电子产业园的企业,组成电子产业小分队赴台,参加在台湾新竹电子工业园区举办的河南―台湾电子产业项目对接会。


实施时间:2010年9月20日―10月20日


带队领导: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李金乐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台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参加“2010年豫台经贸合作洽谈会暨项目签约仪式”


时间:2010年10月26日


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台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项目准备


结合对台产业政策,收集、汇总、精选30个以上重点招商项目,制成光盘和项目册,用于台湾月各项经贸活动推介对接。


各县(市、区)要围绕此次招商活动的重点产业,以项目为中心,将重点推介项目、签约项目报市组委会办公室。要认真准备推介项目资料,把项目按产业分类整理包装,用于专业驻地招商并提前送寄台商企业,力争提高驻地招商项目对接成功率,保证招商活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10河南台湾月活动”是我省的一项重要经贸文化交流活动,招商引资工作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县(市、区)、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利用这一活动平台,大力招商引资,提高工作成效。


(二)突出重点,超前工作。要强化项目意识,及早安排,周密部署,在积极做好邀商工作的同时,扎实开展好驻地招商、主动登门拜访客商,积极对接洽谈项目,争取有一批大项目上会签约。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把参加“2010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突出位置,相互支持配合,细化招商方案,责任具体到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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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洛阳市, 洛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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