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10〕150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暨河洛文化旅游节户外公益广告宣传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3 03:08:35 浏览量: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暨河洛文化旅游节户外公益广告宣传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0〕150号






孟津县及各城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暨河洛文化旅游节户外公益广告宣传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河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暨河洛文化旅游节户外公益广告宣传方案




河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将于2010年9月19日在我市隆重开幕,2010年河洛文化旅游节将于 9 月19日 —10月19日举办。按照省运会组委会和河洛文化旅游节组委会工作安排,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展示文明洛阳城市魅力,为省运会增光添彩,现制订洛阳市区户外公益广告宣传方案如下:


一、机构设置


成立省运会暨河洛文化旅游节户外公益广告工作组,组成单位为:市文明办、创建办、城乡规划局、工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公用事业局、邮政局、旅游局、交通局,洛阳日报社、洛阳广电总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省高速公路发展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飞行学院、洛阳火车站,供电、移动、联通、电信洛阳分公司,各城市区政府、孟津县政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


二、任务分工


(一)省运会市场开发部


负责给省运会暨河洛文化旅游节户外公益广告工作组提供省运会户外公益广告设计样稿。


(二)市花会办


负责给省运会暨河洛文化旅游节户外公益广告工作组提供河洛文化旅游节户外公益广告设计样稿;负责9月18—19日河洛文化旅游节凯旋中路世界风情巡游沿线的美化彩化、公益广告等工作。


(三)市城乡规划局


负责全部楼顶、塔体等大型广告设置。


(四)市工商局


负责按照省运会组委会指定的公益宣传画面及要求,及时将画面内容提供给各类广告牌行政主管部门、各广告经营单位,并负责做好相关画面内容审核和审批手续办理工作;负责按照规划部门指定的大型广告位,协调更换相应公益宣传画面内容,增加现有电子屏公益宣传播放时间。


(五)市公用事业局


负责按照要求将全市所有道旗广告(路灯灯杆广告)、50%的公交站亭广告、15%的公交车身公益广告内容更换为省运会和河洛文化旅游节公益广告。


(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建设投资公司


负责按照要求将道路路牌广告内容更换为省运会和河洛文化旅游节公益广告。


(七)市邮政局


负责按照要求将邮政报刊亭广告内容更换为省运会和河洛文化旅游节公益广告。


(八)市旅游局


负责按照要求将旅游信息亭广告内容更换为省运会公益广告;负责将体育代表团驻地宾馆内电梯间LED电子显示屏,按省运会组委会提供的宣传口号滚动播出。


(九)市交通局


负责按照要求将50%的出租车车身和高速公路沿线及出入口广告内容更换为省运会和河洛文化旅游节公益广告。


(十)各城市区政府


负责督导辖区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乡镇、办事处、社区营造浓厚的迎省运、河洛文化旅游节氛围。每个单位要悬挂3—5幅宣传横幅,精神文明宣传栏调整为“迎省运、讲文明、树新风”内容。


(十一)孟津县政府


负责按照省运会组委会要求,协调将连霍高速西出口现状广告位内容更换为省运会和河洛文化旅游节公益广告。工作重点是王城大道连霍高速西出口南北侧广告塔及附近两处跨街广告。


(十二)洛阳供电公司


负责按照要求将变电箱体广告内容更换为省运会和河洛文化旅游节公益广告。


(十三)洛阳日报社


负责按照要求将报刊宣传栏广告内容更换为省运会和河洛文化旅游节公益广告。


(十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负责按照要求将道路护栏广告、50%的出租车站牌、法制宣传栏广告内容更换为省运会和河洛文化旅游节公益广告。


(十五)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公司洛阳分公司


负责按照要求将本区域内的现有户外广告位更换为省运会和河洛文化旅游节公益广告。


(十六)洛阳飞行学院、洛阳火车站


分别负责按照要求将本区域内的现有户外广告位更换为省运会和河洛文化旅游节公益广告。


(十七)移动、联通、电信洛阳分公司


负责按照省运会和河洛文化旅游节宣传口号内容,对入网客户和本地客户开通“迎省运、讲文明、树新风”群发短信。


(十八)洛阳广电总台


负责开设专栏在重点时段播发省运会和河洛文化旅游节公益广告。


三、宣传内容


(一)重点宣传省十一运会会徽、吉祥物、运动会名称。


(二)重点宣传省十一运会在洛阳比赛的项目名称、时间、地点等。


(三)重点宣传省十一运会的开幕式、闭幕式。


(四)重点宣传洛阳人民支持省运会、参与省运会,做好东道主的风采。


(五)重点宣传中原文化,洛阳形象。


(六)通过举办省运会,倡导市民参加体育运动,再次掀起我市全民健身的新高潮。


(七)重点宣传河洛文化旅游节举办时间、活动内容。


四、集中宣传时间


省运会户外公益广告集中宣传时间:2010年8月20日—9月28日;河洛文化旅游节户外公益广告集中宣传时间:2010年8月20日—10月19日。


五、户外公益广告内容调整要求


总体要求:省十一运会和河洛文化旅游节公益广告比例不低于2009世界邮展期间和牡丹花会期间规定比例,必须确保全幅公益广告画面的完整性,不得夹杂任何与规定画面无关的商业内容,省十一运会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合作伙伴等落款,不得做任何增减和改变;公益广告70%调整为省十一运会公益广告,30%调整为河洛文化旅游节公益广告。


(一)下列位置广告塔广告内容调整为省十一运会和河洛文化旅游节公益广告


1.洛阳东出口、西出口、北出口、南出口的广告塔上,做4个省运会公益宣传全幅画面,以宣传省十一运会会徽、吉祥物、运动会名称为主,2个河洛文化旅游节公益广告全幅画面。


2.新区3个三翻广告塔穿插省十一运会和河洛文化旅游节公益广告。


(二)全市50%的公交站亭广告内容调整为省十一运会公益广告,以宣传洛阳比赛项目名称、时间和地点,宣传省十一运会的开幕式、闭幕式情况等内容为主。其中重点路段为:中州路、凯旋路、九都路、南昌路、王城大道、龙门大道、解放路、飞机场路、道南路、唐宫路、开元大道等重要街区。


(三)下列户外大型广告牌内容调整为省十一运会公益广告


1.火车站、汽车站和飞机场附近10块大型广告牌;


2.百货楼、七里河、解放路、定鼎路等主要街口10块大型广告牌;


3.新区体育中心、西工体育场和其他比赛场馆门口户外大型广告。


(四)全市所有道旗(道路灯杆)广告内容70%调整为省十一运会公益广告,30%调整为河洛文化旅游节公益广告


(五)全市所有LED显示屏广告内容70%调整为省十一运会公益广告,30%调整为河洛文化旅游节公益广告


火车站、王府井百货、丹尼斯百货、万达广场、上海市场、青年宫、中央百货、欧亚达建材市场等。


六、实施步骤


(一)由省运会组委会、市文明办、创建办、城乡规划局和工商局负责召开涉及主管户外广告业务的部门和相关广告公司的协调会,对广告位的具体位置、版面、制作标准等进行规划确定,并由广告公司负责落实到位。


(二)由省运会市场开发部、市花会办负责完成省运会和河洛文化旅游节公益广告设计确定稿,并发送省运会暨河洛文化旅游节户外公益广告工作组、市工商局、市规划局。


(三)省运会和河洛文化旅游节公益广告要于8月20日前全部制作、安装到位。


(四)省运会组委会从8月21日开始将组织上述主管部门对省运会暨河洛文化旅游节户外公益广告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落实不到位,达不到要求标准的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创建办将给予通报批评或在媒体上曝光。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时限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各单位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及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主管领导、承办科室和责任人。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严密组织,认真落实。本次工作在城市区全面展开,任务重、工作面大,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措施得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各单位负责按照省运会组委会提出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制定详细的公益广告一览表,明确设置位置、图案、时间、数量等具体细节工作内容,并将主管领导、承办科室、责任人姓名与联系方式,于8月20日前报户外公益广告工作组办公室。


联系人:康留国联系方式:1359818698665989752


附件:1.河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宣传口号


2.河洛文化旅游节宣传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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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洛阳市, 洛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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