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10〕105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运行调度做好2010年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3 03:08:24 浏览量: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运行调度做好2010年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洛政办〔2010〕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应对煤电紧张形势,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协调,切实做好生产要素保障工作,确保我市顺利迎峰度夏,市政府决定建立经济运行日报告、生产要素供需衔接协调、经济运行周(日)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经济运行日报告制度


市发改委牵头,大唐洛阳热电厂、大唐首阳山电厂、新安电力、伊川电力、阳光热电公司、华润首阳山电厂、新奥燃气公司、市水务集团、洛阳供电公司、市热力公司、市商务局等生产要素生产供应单位配合,每日对我市煤、电、油、汽、水等生产要素供应情况统计汇总,及时呈报相关市领导。


二、建立生产要素供需衔接协调制度


市发改委经济运行局要加强与生产要素生产供应单位的沟通衔接,及时掌握电煤库存量、电力机组等生产设备运行情况,帮助解决生产供应环节存在问题,确保正常生产供应。同时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系人员,畅通工作联系渠道,加强与重点企业、重点用户的沟通衔接,及时掌握需求状况,做好供需协调和生产要素调度工作,确保企业不因电力等生产要素短缺而停产或减产。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或提交生产要素保障周(日)例会研究。


三、建立经济运行周(日)例会制度


为及时研究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建立生产要素保障周例会制度,迎峰度夏电力紧张期间实行日例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周五下午3:30(日例会期间每日下午3:30)


2.会议地点:20楼东会议室


3.主持人:市政府领导轮流主持


4.参加单位:市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市财政局、市煤炭局、市交通局(公路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商务局、市政府督查室、洛阳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市热力公司、新奥燃气公司、大唐洛热公司、阳光热电公司。


5.职责分工: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主持市领导;市发改委负责会议通知、签到等会务组织工作,并根据需要起草会议纪要;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市迎峰度夏期间生产要素充足供给,经济运行平稳增长。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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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洛阳市, 洛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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