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10〕44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0年企业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 01:08:57 浏览量: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0年企业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






洛政办〔2010〕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2010年企业服务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洛阳市2010年企业服务行动计划




2009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企业服务年活动,为全市确定的1152户重点服务企业解决了近600个长期困扰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促进全市经济企稳回升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巩固企业服务年活动成果,根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10年企业服务年活动应在建立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服务企业工作常态化方面下功夫。我市已对去年确定的重点服务企业进行适当调整,选定100户企业作为2010年洛阳市重点服务企业(名单附后),继续开展以服务企业为内容的洛阳市2010年企业服务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稳定”的方针政策,紧密联系我市经济发展现状,牢固树立“保企业就是保增长”的思想意识,把服务企业、推动企业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为企业办实事,围绕企业发展做文章,努力推动工业项目建设,保障企业生产要素供应,优化企业生产经营外部环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常抓不懈、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为加快我市新型工业基地建设、实现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思路


按照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工作重点,将保增长与调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将拓市场与提效能作为发展主线,紧密结合我市重工业突出的特色,突出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战略重组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坚持工业强市和“项目引资双带动”战略,不断提高企业服务水平和质量,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十二五”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2010年企业服务行动计划,进一步消除政策棚架,促进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工作有新进展,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新提高,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有新发展,“两转两提”有新成效,全面完成2010年各项工作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5%以上,亏损企业亏损额下降10%以上。尤其是在工业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方面有全新的突破和较大的提高,努力保持工业经济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财政税收的较高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以促转型为重点,健全完善政策导向机制。一是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认真落实省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实施“转型升级双千工程”。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大力实施有色、钢铁、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工程,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重点确保“新重机”、“新洛轴”等工程的顺利实施。继续培育、巩固、发展新兴产业,加快硅光电、钼钨钛等产业发展,使之尽快成为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集群。以产业集聚区为平台,以优势产业为依托,大力承接产业转移。积极创建国家、省两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提升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水平。严把准入关,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企业节能减排。二是发挥政策激励作用。继续贯彻落实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围绕“企业服务年”推出的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市委提出的“四十六条”实施意见。进一步改善财政投资结构,理顺财政投资资金管理,集中扶持一批项目,推动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三是加大企业战略合作和重组政策支持力度。继续深化与央企和行业优势企业的战略合作。加快培育壮大传统优势企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以资产、产业、技术和资源重组整合为主,推进化工、铝工业、装备制造等行业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四是实施质量兴企工程。严格执行国家各项产品质量标准,建立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我市产品质量安全,尤其重视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标准,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


(二)以保生产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生产要素保障机制。一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建立市各部门联席办公会议和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完善运行监测网络平台,每月召开一次重点企业运行分析会,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即期调节政策措施。二是搞好生产要素协调保障。重点是加强电煤购进和电力、煤气(天然气)有序供应工作,进一步完善低负荷状态下的供应应急预案。充分发挥全市煤电油气水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调度作用,在供应紧急时段召开每日调度例会,保证有序供应。三是切实保障工业企业和项目合理用地。多渠道、多途径解决用地指标不足问题,确保企业建设用地。充分利用好国家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优先保障产业集聚区内项目用地需求。


(三)以扩内需为重点,强化市场开拓力度。一是扩大省市周边市场。定期组织产品对接活动,建立产供销对接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政府采购政策,加大我市对本地企业建材、工程机械、钢铁、电解铝等领域的采购力度。其中黄河同力水泥每年地销量力争由140万吨提高到200万吨,一拖、中集凌宇工程机械及环卫车辆地销幅度有较大提高。充分利用牡丹花会的影响力,举行大型商贸活动,树立洛阳品牌形象。二是拓展国内外市场。组团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投洽会、上海世博会等国内外交易博览会,提高洛阳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三是开拓农村市场。突出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工作。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


(四)以解瓶颈为重点,建立健全融资服务机制。一是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引导金融机构把握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年内组织2次全市银企洽谈签约会、8次县区及行业银企洽谈会,签约资金履约率不低于85%。确保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的资金需求。二是持续推进担保体系稳步健康发展。逐步对现有80余家担保机构进行增资和整合,培育一批资金规模大、合作银行多、管理制度完善的担保机构。同时,强力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工作,确保每个县区组建1家、力争经济发展较好的县区组建2家。三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重点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省、市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数量争取补充到30家,上报首发申请材料企业4家,力争首发上市企业2家,争取2家以上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全部融资额力争突破30亿元。


(五)以壮大市场主体为重点,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转型成长机制。一是着力扶优扶强。筛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扶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每年对中小企业按营业收入、入库税收和技术投入三项指标分别进行排名,对升档进位明显的给予奖励。二是发挥产业集聚区平台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发挥“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配套设施完备、商务成本较低的发展空间,走“专、精、特、新”之路。三是加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发挥创业基地的孵化、辅导功能,初步形成省、市、县三级创业辅导网络。四是实施中小企业诚信工程。向社会推出一批“讲信义、重信誉、守信用”的中小企业。


(六)以稳定就业为重点,健全完善困难企业帮扶机制。一是减轻企业负担。把“五缓四减三补贴两协商”等稳岗政策执行时限延长至2010年年底,缓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费;根据省政府政策规定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三项社会保险费率和缴费基数;运用失业保险基金,为积极稳定就业岗位的困难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二是开展针对性的帮扶活动。帮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制定实施稳定就业计划,为恢复生产企业提供招聘员工服务,为开工不足企业提供在职职工培训服务,为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提供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加强就业失业监控。健全完善就业失业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就业失业变化情况,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全年新增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七)以提效能为重点,健全规范行政审批机制。一是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能够自我管理的,坚决予以取消和调整;凡能够采用事后监管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再采用事前审批方式;凡能够下放的审批权限坚决下放。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固化流程,提高审批效能。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围绕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运行、管理、监督机制,强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和深入推行联审联批、绿色通道、全程代办、特事特办等服务措施,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对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施政情况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考评,促进各级政府依法、高效、规范行政。


(八)以治乱减负为重点,健全完善环境优化机制。一是组织开展中央和省、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清理规范各类收费项目,建立和推行涉企收费“一费制”。二是实行涉企检查登记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制定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项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不准利用任何形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格清理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健全完善企业发展环境监测点制度,充分发挥其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的“信息直通车”作用。三是综合治理重大在建项目建设环境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积极构筑企、警、地共建的治安环境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市场环境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钢材、水泥、农资等产品专项打假行动。


(九)以畅通渠道为重点,健全完善政企沟通机制。一是健全完善市、县两级服务企业制度。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重新调整确定重点服务企业。尤其是近期投产和即将竣工的工业建设项目,一般应纳入重点服务企业范围。各县(市、区)要在生产要素保障等方面重点向这些企业倾斜。二是完善联系企业制度。继续实行市、县两级领导联系重点服务企业的制度,每季度到所联系企业调研走访一次。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了解困难,研究解决办法。重要问题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解决。三是制定针对停产半停产企业复产的政策。每个县(市、区)要选择10户具有一定规模和基础、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符合产业政策的停产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年内务求全面复产并有一定发展。四是定期现场办公制度。市、县各职能部门定期组织到重点服务企业和产业集聚区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五是建立企业服务直通车制度,直接受理企业情况反映。加大《企业反映突出问题周报》,《非公有制企业反映问题办理周报》督办力度,各办理部门每周须有新进展。


(十)以推动落实为重点,建立健全协调督查机制。一是坚持部门联动。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指导、督查等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市工信局、发改委、国资委、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委、交通局、商务局、公用事业局、安监局、煤炭局、审计局、人民银行、银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金融办、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建立企业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市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定期对各县(市、区)和市重点服务企业进行巡视检查,了解情况;建立企业服务网络平台,健全企业问题台帐制度、问题催办督办制度。对企业的投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市监察局要把市、县两级重点服务情况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年底对各级政府部门、公共服务部门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对服务优良、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2010年洛阳市重点服务企业名单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henan/luoyang/c96.html

本文关键词: 洛阳市, 洛政办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