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3〕4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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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


豫政〔2013〕4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3年6月8日

 


 


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

 



2007年河南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建设林业生态省的重大决策,省政府批准实施了《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2008-2012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前,《规划》提出的生态工程造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林业产业总产值等主要目标基本实现,但森林抚育和改造、林业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建设等任务仍然较重,林地利用率和生产力提升空间很大,林业发展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不相适应,与实现兴林富民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全省林业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依据《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年)》、《河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和新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需求,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实施成效和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主要成效
 


一、造林绿化成效显著

全省共完成造林2546.6万亩,其中山区生态体系等六大生态工程2192.8万亩,经济林等产业工程353.8万亩;完成森林抚育和改造764.3万亩。完成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重点地区防护林、造林补贴试点、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任务。据调查监测,2012年全省森林面积为5756.5万亩、森林蓄积量为1422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2.98%。五年来,除更新造林外,新增森林面积906.8万亩、森林蓄积量129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增加3.62个百分点。

二、林业产业稳步发展

全省新增经济林109万亩、用材林和工业原料林146.8万亩、花卉苗木98万亩。全省经济林总面积达到1521.6万亩,年产量690.5万吨;用材林和工业原料林达到883.5万亩,林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1.4万多家,年木材加工能力达到2102.4万立方米;花卉和绿化苗木种植面积增加到174.3万亩,林下种植养殖经营面积达到360万亩。2012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到1088亿元,全省农民来自林业的纯收入平均达到593.8元。

三、固碳减排效果显现

林业生态功能不断增强,领域不断拓展,从发挥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作用向森林固碳、节能减排等新领域延伸。省政府发布的《2011年河南省林业生态效益公报》显示,全省林业生态效益总价值为4750.27亿元,现有林业资源(森林和湿地)年吸收固定二氧化碳8713.5万吨,相当于全省当年总能耗排碳量的12.64%,减缓了温室效应,实现了间接减排,提高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承载能力。

四、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开展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活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5个、全国绿化模范城市4个、国家级绿化模范县19个、国家级绿化模范单位21个、省级以上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含国家级生态文化示范村)23个。建成林业生态县134个。林业系统共建立自然保护区25处,总面积757.1万亩;共建立省级以上湿地自然保护区17处、湿地公园10处,41.2%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共建立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04处,总面积386.3万亩。林业资源管理、森林防火、森林公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生态保障体系得到完善。


《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第二节 面临的形势



一、林业资源总量不足,建设任务艰巨


根据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我省森林面积在全国列第21位,人均森林面积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5;森林覆盖率在全国排名第20位,人均森林蓄积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森林资源分布不均,60%以上林业用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分布在豫西伏牛山区。森林结构不合理,以纯林居多;林分龄组结构不合理,以幼、中龄林为主。单位面积蓄积量低,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湿地保护率不高。全省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整体功能脆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的需求。山区还有550多万亩地处偏远、立地条件差、造林困难的宜林荒山荒地亟待造林绿化,平原地区农田防护林体系需要完善,生态廊道需要提高建设标准,1600多万亩中幼林和低质低效林亟需抚育和改造。

二、产业化进程较慢,产业结构不合理

经济林经营管理水平较低,绿色、有机生产体系不健全;花木标准化生产滞后,优良品种数量较少,单位面积产值低,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1.7%;绝大部分速生丰产林缺乏有效的抚育管理,生长量低。林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大多数林业企业规模较小,集约化程度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技术装备落后,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精深加工产品少,初级产品多,名牌产品少,产品附加值低;林业产业化集群建设刚刚起步。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森林旅游业发展缓慢。2012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中一、二、三产业比值为52∶40∶8,二、三产业所占比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75%。林业经济效益不高,为农民增收的潜力没有充分发挥。

三、基础设施薄弱,支撑保障能力不强

省级投资实行“以奖代补”,有些省辖市、县(市、区)财政投资到位不足,支撑体系没有按《规划》要求建设,营造林单位面积投资标准低,部分造林质量不高。林业资源管理和监测手段落后,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薄弱,良种使用率低,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人才队伍、林业信息化建设滞后。基层林业服务体系不健全,森林防火监测控制能力薄弱,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差,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压力不断增大。滞后的林业支撑保障能力与艰巨的林业建设和资源保护任务不相适应。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建设生态文明,着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提升生态产品的生产能力,以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林地集约、产业集群、人才集聚,充分发挥林业在“两不三新”三化协调科学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兴林富民,实现“双增”(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长),推进现代林业发展,提升林业生态省建设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原做出新的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巩固林业生态省建设成果,强化重点区域生态建设,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围绕生态改善、粮食稳产、环境宜居,重点完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围绕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增加供给,重点完善绿色富民产业体系;整体推进生态文化体系和支撑体系建设。

二、因地制宜,注重质量

山区、丘陵区立地条件差的困难造林地及生态区位重要地段以发展公益林为主,立地条件较好的宜林地以发展商品林为主;平原区在完善农田林网的同时大力发展花卉苗木、特色经济林和速生丰产林及工业原料林。转变发展方式,从数量扩张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变,更加注重效益。积极保护现有林业资源,通过示范带动,打造精品工程,提高造林质量;强化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林业产业发展质量。

三、依靠科技,改革创新

充分发挥科技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以突破核心技术、强化推广应用、优化创新环境为重点,不断增强林业科技创新能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国有场圃改革,形成林业改革全面推进的态势,为新时期林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用体制机制创新为林业发展提供动力,用改革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四、改善民生,统筹兼顾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着力发展民生林业。加大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现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坚持生态优先,寓产业发展于生态建设之中,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注重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兼顾。
 


第三节 建设目标



到2017年,森林覆盖率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全省森林面积、蓄积量稳步增加,林种树种结构趋于优化,森林、湿地等系统功能大大增强,木材及其他林产品有效供给稳步增加,林业主导产业快速发展,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形成,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一、总体目标


———造林(含新造林和更新造林)1374.54万亩,森林面积达到614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4.5%。

———森林抚育和改造1708.9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1736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植被总碳储量力争达到10130万吨以上,年林业生态效益价值达到6080亿元以上。

———林业产业年总产值达到1780亿元以上,形成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林业产业化集群60个。

———农民来自林业的纯收入平均达到1000元。

———省级以上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达到1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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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目标

———沟、河、路、渠、湖库周边宜绿化地段绿化率达到95%以上,平原农区防护林网、农林间作控制率稳定在95%,城镇、社区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1%以上。

———林地生产力达到4立方米/亩。

———主要经济林产品总产量达到750万吨。

———花卉苗木种植面积达到249.4万亩。

———林下种植养殖经营面积达到930万亩,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1340个。

———商品材年产量达到550万立方米左右,人工林商品材供应率达到90%左右,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森林防火瞭望覆盖率达到95%,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下。

———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湿地面积达到435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44%以上;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800万亩以上;90%以上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80%以上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类得到有效保护。

———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2%,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13%。

———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达到20个。

 

 

到2020年,全省森林面积达到63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9500万立方米以上,林业产业年总产值达到2300亿元以上,形成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林业产业化集群75个,森林植被总碳储量力争达到11400万吨以上,年林业生态效益价值达到6600亿元以上,农民来自林业的纯收入平均达到1200元。
 


第三章 总体布局
 

 


第一节 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布局
 


根据我省的自然区域特征,参照《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年)》,将全省划分为太行山地生态区、伏牛山地生态区、桐柏大别山地生态区、平原生态涵养区和沿黄生态涵养带、南水北调中线生态走廊和沿淮生态保育带,形成“四区三带”的区域生态网络。

一、太行山地生态区

位于我省西北部,涉及安阳等5个省辖市18个县(市、区),总面积1276.4万亩,林地面积578万亩,森林覆盖率为23.24%。该区自然条件差,森林覆盖率低,生态环境脆弱。建设重点: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大力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提高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增加森林植被。

二、伏牛山地生态区

位于我省西部,涉及南阳等6个省辖市39个县(市、区),总面积6767.9万亩,林地面积3825.7万亩,森林覆盖率为44.07%。该区森林质量低,部分地区水土流失严重,水源涵养功能较低。建设重点: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开展南水北调中线源头区石漠化治理,强化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保护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森林的综合效益。

三、桐柏大别山地生态区

位于我省南部,涉及信阳等3个省辖市11个县(市、区),总面积2939.3万亩,林地面积1200.2万亩,森林覆盖率为32.98%。该区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林地生产力低下,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浅山丘陵水土流失严重。建设重点:大力植树造林,提高混交林比例,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地生产力,增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

四、平原生态涵养区

包括黄淮海平原及南阳盆地,涉及周口等16个省辖市91个县(市、区),总面积10933万亩,林地面积1402.5万亩,森林覆盖率为8.99%。该区多功能、多层次的农田防护体系尚不完善,综合防护效能没有充分发挥。建设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农田防护林改扩建,建立带、片、网相结合的多树种、多层次稳定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构筑粮食高产稳产生态屏障。

五、沿黄生态涵养带

黄河沿线涉及三门峡等8个省辖市27个县(市、区),总面积1427.9万亩,林地面积464.6万亩,森林覆盖率为19.6%。该区森林覆盖率低,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繁。建设重点: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沿黄观光林带、生态湿地和农家休闲旅游产业带,强化三门峡水库、小浪底水库库区绿化,防治水土流失。

六、南水北调中线生态走廊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沿线涉及南阳等8个省辖市35个县(市、区),总面积1142.1万亩,林地面积214万亩,森林覆盖率为11.71%。该区森林资源少,生态环境脆弱,水质污染的潜在威胁较大。建设重点:在干渠两侧营造高标准防护林带和农田林网,防止污染,保护水质安全,建成集景观效应、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生态走廊。在干渠城市和城市边缘段建设园林景观,使之成为城市重要的生态功能区。

七、沿淮生态保育带

淮河沿线涉及信阳等3个省辖市10个县(市、区),总面积563.4万亩,林地面积130.7万亩,森林覆盖率为19.7%。区内人地矛盾突出,水土流失严重,洪涝灾害频繁。建设重点:建设淮源水源涵养林、淮河生态防护林和干流防护林带,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防治水患,维护淮河安全。



第二节 绿色富民产业体系建设布局
 


依托林业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全省培育一批布局合理、优势明显、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林业产业化集群,使之成为增加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逐步形成区域支柱产业。

建设以郑州为中心的高档盆栽盆景、鲜切花、花坛花卉、种苗业和花卉物流核心区,豫中许昌观赏苗木生产核心区,豫西洛阳牡丹(芍药)生产核心区,豫东开封菊花生产核心区,豫南南阳月季、药用花卉和信阳观赏苗木生产核心区,豫北濮阳和豫东商丘鲜切花、盆花以及安阳盆景生产核心区以及30个花卉强县。在太行、伏牛、大别山区大力发展以核桃、油茶、仁用杏为重点的木本油料产业基地,在大别、桐柏、伏牛山区及平原沙区发展以板栗、枣、柿子为重点的木本粮食产业基地,在大别、桐柏、伏牛、太行山区发展以茶叶、花椒、杜仲、山茱萸等为重点的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在伏牛、太行山区发展以黄连木、油桐、文冠果为重点的生物质能源产业基地;在山区重点发展林下种植、在平原地区重点发展林下养殖等林下经济产业基地;在黄淮海平原及南阳盆地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工业原料林基地以及林纸、林板一体化建设和林产品加工基地。
 


第三节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布局
 


与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博物馆和学校等生态景观或教育资源丰富的企事业单位为基础,创建一批重点生态文明、生态文化教育基地。逐步使每个省辖市建成1个国家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或生态文化示范村(企业),每个县有1个省级(或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或生态文化示范村(企业)。积极开展林业生态文明示范县、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绿化模范县、绿化模范单位等创建活动。

充分利用林业旅游资源,逐步培育和形成以国家级森林公园和省级森林公园为主,以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辅的森林旅游发展格局,打造太行山、嵩山、小秦岭、崤山—熊耳山、伏牛山北麓、伏牛山南麓、桐柏—大别山等森林旅游精品线路。
 

 


第四章 国土生态安全体系提升工程
 

 


在继续推进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的同时,重点实施生态廊道网络、“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山区营造林四大省级重点生态工程。工程建设总规模2675.4万亩,其中造林1039.1万亩(含新造林和更新造林,包括国家重点工程550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152.8万亩,中幼林抚育1483.5万亩(包括国家项目400万亩)。

建设总规模按生态功能区划分,太行山地生态区256.5万亩,伏牛山地生态区1468.9万亩,桐柏大别山地生态区393.6万亩,平原生态涵养区326万亩,沿黄生态涵养带129.9万亩,南水北调中线生态走廊67.1万亩,沿淮生态保育带33.4万亩。

一、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项目

(一)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

按照国家批复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在洛阳等4个省辖市19个县(市、区)继续推进工程建设。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对天然林保护区内的天然林和其他森林实行全面有效管护,加强公益林建设和中幼林抚育。

(二)退耕还林工程

继续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积极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荒山荒地造林工作,力争将我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源头水源区25度以上坡耕地纳入国家退耕还林范围。

(三)重点地区防护林工程

进一步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突出重点治理区域,强化植被恢复,努力建设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

———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提高重点区域防护林建设标准,完善防护林体系结构,提升防护林体系整体功能。突出丹江口库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源头区及干渠沿线、淮河源头区及淮河上游地区的治理。建设范围包括南阳等11个省辖市71个县(市、区)。

———太行山绿化三期工程。在漳河、卫河、沁河等3个流域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护岸林、护路林等,并加强漳河上游、卫河上游、沁河中游等重点区域治理。建设范围包括安阳等4个省辖市20个县(市、区)。

(四)防沙治沙工程

本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保护优先的原则,宜林沙荒地全部营造防风固沙林,在沙化耕地上营造小网格农田林网和发展林粮间作。重点对黄河两岸、黄河故道、黄泛区进行治理。建设范围包括开封等10个省辖市48个县(市、区)。

(五)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体系,完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拯救和恢复一批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完善和新建一批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鸟类环志站。

(六)湿地保护工程

全面加强对湿地的抢救性保护和对自然湿地的保护监管,对生态退化的重要湿地进行生态补水、污染治理、生态恢复与修复等综合治理,加强国家重要湿地、各级湿地保护区建设,逐步改善湿地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和恢复湿地功能。

(七)造林补贴试点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植树造林积极性,遵循谁造补谁、自愿公开的原则,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试点工作。

(八)森林抚育补贴试点

遵循先易后难、间伐为主、分类施策的原则,先期在国有林场和森林资源大县试点,逐步在全省实施,积极、稳妥、科学地推进森林抚育工作。

(九)生态公益林建设

加强1933.7万亩国家级公益林保护与管理,继续实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落实补偿面积,完善补偿机制,明确管护责任,提升生态功能。

二、省级重点生态工程

(一)生态廊道网络工程

1.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包括县道、河流二级支流、支渠及以上现有廊道及规划期内新增廊道。

现状:全省廊道总里程13.7万公里,其中现有廊道里程12.7万公里,规划期内新增廊道里程1万公里。在现有廊道里程中,适宜绿化里程10.8万公里,已达标绿化里程7.1万公里,已绿化但未达标里程2.5万公里,未绿化里程1.2万公里。

2.建设内容

根据我省实际,按照以下标准建设生态廊道(河道植树范围为干支流堤防背水侧以外,无堤段河道管理范围以外;廊道建设尽量少占用基本农田)。

Ⅰ级:黄河、淮河干流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两侧各栽植宽度100米以上树木。

Ⅱ级: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四大水系一级支流及干渠。两侧各栽植10行以上树木。

Ⅲ级:省道、县道、景区道路、二级支流及支渠。两侧各栽植5行以上树木。

通过新建、抚育和改造,Ⅰ级、Ⅱ级廊道沿线廊道两侧要栽植2行以上常绿树,Ⅲ级廊道要栽植1行以上常绿树,积极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实行常绿与落叶搭配、乔灌结合。在黄河、淮河干流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廊道的重要地段,适当增加宽度,实现廊道绿化向美化、彩化升级,丰富绿化层次,打造“一年四季景不同”的景观走廊。把生态廊道建设和城乡绿道建设相结合,在生态廊道中建设满足低碳出行、休闲健身、旅游观光的城市绿道,打造城乡一体的生态绿道网络,使城乡生态廊道和绿道成为生态健身旅游的最佳路线,成为农民增收的新渠道。做好防洪工程的绿化工作,丰富绿化层次。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146.7万亩,其中新绿化里程2.2万公里,造林面积45.9万亩;更新1.5万公里,造林面积23.3万亩;改造2.5万公里,造林面积22.8万亩;抚育2.8万公里,面积54.7万亩。

(二)“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工程

1.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主要涉及平原生态涵养区,包括15个省辖市95个县(市、区)。

现状:现有农田总面积9519.6万亩,适宜农田林网间作面积7638.4万亩,其中已林网间作面积6571.5万亩,未林网间作面积1066.9万亩。林网间作控制率为86.03%。

2.建设内容

把农田防护林建设与省高标准粮田“百千万”(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工程建设相结合,统筹考虑村镇、道路、河流、沟渠、农田,综合治理风、沙、旱、涝、水土流失,全面发展农、林、牧、副、渔;坚持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的原则,优化树种结构,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实现农田林网标准化;以乡道、村道和三级支流作为骨干林带,两侧各栽植2行以上乔木;增加乔灌结合比例和绿化树种配置比例,提高综合防护能力。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177.1万亩,其中新建和更新林网间作2367万亩,折合片林116.7万亩;改造林网间作334.8万亩,折合片林16.7万亩;抚育林网间作872.5万亩,折合片林43.7万亩。

(三)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工程

1.建设范围

涉及全省18个省辖市145个县(市、区)5481个产业聚集区和新型农村社区。

2.建设内容

围绕城镇社区建设,以社区周围、公共场所、内部道路和宅旁为重点进行组团式、立体化绿化、美化,以乔灌为主,乔灌草藤相结合,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提高常绿树和花卉配置比例,切实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按照以下标准搞好绿化、美化:外侧生态防护林带要在20米以上,内部道路两侧至少各栽植1行乔木,乔灌比例达到75%以上。按照城镇和居住区园林景观指标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营造适宜居民居住和休闲的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的园林景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1%以上。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54.8万亩。

(四)山区营造林工程

1.建设范围

主要涉及太行山地生态区、伏牛山地生态区、桐柏大别山地生态区,包括13个省辖市79个县(市、区)。

2.建设内容

加大困难宜林地造林、立地条件较好的灌木林地改造和未达标造林地的补植补造力度,采用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方式,努力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林地利用率;结合生态移民,实现人退林进;按照可持续经营理念,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地生产力,维护森林生物多样性;注重多树种、多林种、乔灌搭配,形成较为完整的森林群落体系,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增强生态防护功能。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2296.8万亩,其中造林(含新造林和更新造林)798.4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113.3万亩,中幼林抚育1385.1万亩。
 

 


第五章 绿色富民产业体系提升工程
 

 


发挥林业基础产业作用,促进永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在保护中利用。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实现兴林富民的目标。规划实施花卉苗木、特色经济林、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工业四大林业产业工程。主要建设任务包括:新发展花卉苗木79.4万亩;新造特色经济林185.5万亩,改造72.6万亩;林下种植养殖面积发展到930万亩;新增林产工业原料林基地面积150万亩;建成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林业产业化集群123个。

一、花卉苗木

(一)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涉及18个省辖市141个县(市、区)。

现状:现有花卉苗木面积174.3万亩,其中鲜切花2万亩、盆栽植物类2.6万亩、观赏苗木123.7万亩、其他绿化苗木25万亩、食用与药用花卉17.5万亩、工业用途花卉1.5万亩、草坪等地被植物及其他花卉2万亩。年产值148.17亿元。

(二)建设内容

实施《河南省花卉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培育龙头企业,进一步加快花卉苗木集群化、集约化、产业化、标准化生产步伐。加强牡丹、月季、菊花、蜡梅、桂花以及鲜切花、盆花、药用食用工业用花卉、盆栽植物、绿化苗木等特色花卉品种推广及基地建设,注重野生花卉植物的开发和利用。建设一批重点花卉研发基地、种质保存和技术培训基地,提高花卉品质和效益,打造花卉品牌,实现我省由花卉“南北气候过渡带适宜性移栽品种培育区”向“南北气候过渡带观赏苗木生产和中国传统名花国际化生产中心区”、“区域性小产业”向“区域性大产业”转变。

(三)建设任务

规划新增面积79.4万亩,其中鲜切花2万亩、盆栽植物类3万亩、观赏苗木45.9万亩、其他绿化苗木16万亩、食用与药用花卉5万亩、工业用途花卉5万亩、草坪等地被植物及其他花卉2.5万亩。建成产业化集群22个。

二、特色经济林

(一)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涉及18个省辖市134个县(市、区)。

现状:现有特色经济林面积1521.6万亩,其中木本油料林265.5万亩、木本粮食林346.2万亩、果树林363.1万亩、药用林197.7万亩、生物质能源林218.8万亩、其他经济林130.3万亩。总产量690.5万吨,年产值185.47亿元。

(二)建设内容

发挥优势,合理布局,建立木本粮油、优质果品、名贵中药材等特色经济林基地。加强优良品种配套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鼓励和支持采用“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等经营形式。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加强质量监督检验,保障果品安全,推动经济林产品上水平上档次。

(三)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258.1万亩,其中新造185.5万亩(木本油料林109.4万亩、木本粮食林10.3万亩、果树林7万亩、药用林5万亩、生物质能源林51万亩、其他经济林2.8万亩),改造72.6万亩(木本油料林30.1万亩、生物质能源林42.5万亩)。建成产业化集群14个。

三、林下种植养殖

(一)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涉及18个省辖市136个县(市、区)。

现状:全省林下种植养殖经营面积为360万亩,年产值51.71亿元,涉及林业专业合作组织767个、农户43.6万户。其中林下种植经营面积262万亩,年产值27.41亿元;林下养殖经营面积98万亩,养殖规模为2874.4万头(只),年产值24.3亿元。野生动物繁育利用40万头(只、条),年产值2.93亿元。

(二)建设内容

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的要求,整合优势资源,以基地建设为载体,围绕“绿色、有机”特色,加大林下经济开发力度。大力发展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和林禽、林畜、野生动物等林下养殖,促进特色生态产业发展,实现以短养长、长短协调的良性循环。

(三)建设任务

规划林下种植养殖面积发展到930万亩,涉及林业专业合作组织1340个、农户181.3万户。其中林下种植面积730万亩(林药319.2万亩,林菌40.1万亩,林经146.1万亩,林菜109.5万亩,林草73.1万亩,林茶5.7万亩,其他36.3万亩),林下养殖面积200万亩,规模达到6200万只(头、箱)(林禽5545万只,林畜620万头,林蜂及其他35万箱〔只〕)。野生动物繁育利用7万头(只、条)。建设林下种植养殖农民合作组织1340个(其中新建573个),建成产业化集群30个(其中野生动物繁育利用10个)。

四、林产工业

(一)经济林产品加工业

1.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涉及18个省辖市85个县(市、区)。

现状:全省经济林产品年加工产量273.9万吨,其中果品加工250.4万吨,森林药材加工5万吨,森林食品加工18.5万吨;果品储藏能力364.1万吨。年产值99.81亿元。

2.建设内容

以名特优新经济林基地为依托,重点扶持经济林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核桃、枣、板栗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使之成为龙头企业。建设木本粮油、果品等加工产业化集群。加强果品贮藏库建设。提高经济林产品的附加值,延长产品链条,增加产品品种,提升储藏能力。

3.建设任务

全省经济林产品新增年加工能力141.2万吨,其中果品加工88.6万吨,森林药材加工17万吨,森林食品加工35.6万吨;新增果品储藏能力57.8万吨。建成产业化集群32个。

(二)木材加工业

1.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涉及18个省辖市109个县(市、区)。

现状:全省现有原料林基地883.5万亩;年产木浆26.2万吨、人造板1484.1万立方米、编织品381.4万件、家具678.2万套、木制工艺品等167.4万件。年产值376.3亿元。

2.建设内容

大力扶持和发展一批林纸、林板、家具和编织等省级以上重点木材加工龙头企业,并以龙头企业为依托规划建设一批木材加工业产业化集群。以科技为支撑,以精深加工为带动,优化产业结构,丰富产品种类,提升产品档次,提高生产能力和品牌知名度。在黄淮海平原、沿黄和沿淮的滩涂地以及南阳盆地建设原料林基地,在伏牛山、大别桐柏山区建设楸树、水曲柳、马褂木等大径级珍贵树种基地。

3.建设任务

新造原料林基地150万亩,新增人造板生产能力124.4万立方米、编织生产能力259万件、家具加工能力1207.1万套、木制工艺品等其他加工能力263.9万件。建成产业化集群25个。
 

 


第六章 生态文化体系提升工程
 

 


完善生态文化体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加快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发展步伐,加强生态文化宣传,发挥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引导全社会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牢固树立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消费观等生态文明观念。

一、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

大力加强森林博物馆、森林植物标本馆、动物标本馆、生态文化公园等生态文化设施建设,保护风景林、古树名木和纪念林。将具备一定的生态景观、教育功能显著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博物馆、树木(植物)园、风景名胜区、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单位、鸟类观测站和学校、青少年教育活动基地、文化场馆(设施)等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广泛开展“关注森林”活动,积极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加快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完整的城市生态系统。到2017年,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达到20个,省级以上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含国家级生态文化示范村、企业)达到130个,国家森林城市达到8个,国家级绿化模范城市达到9个,国家级绿化模范县达到40个,国家级绿化模范单位达到40个。

新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0个、湿地公园25个和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5个,总数分别达到114个、35个和10个。推出郑州黄河湿地公园—绿博园—濮上园、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白云寺国家森林公园—云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嵩山国家森林公园—风穴寺国家森林公园—大鸿寨国家森林公园—禹州森林植物园—鄢陵国家花木博览园—石漫滩国家森林公园、花果山国家森林公园—神灵寨国家森林公园—玉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白天鹅观赏旅游区—甘山国家森林公园—燕子山国家森林公园—亚武山国家森林公园、天池山森林公园—白云山国家森林公园—龙峪湾国家森林公园—老君山生态旅游区—老界岭生态旅游区、独山森林公园—宝天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上寺国家森林公园—丹江口国家级湿地保护区、淮河源国家森林公园—南湾国家森林公园—鸡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金兰山国家森林公园—黄柏山国家森林公园等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森林旅游精品线路;积极发展黄河沿岸及故道森林旅游区和中、东部平原森林旅游区。重点提升宝天曼、天池山、石漫滩、白云寺、甘山、黄河故道、黄柏山7个景区。创建森林人家100个。

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广泛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做好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宣传工作,利用植树节、国际湿地日、生物多样性日、国际森林日、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等重要时段,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开展生态科普教育、生态道德教育、生态法制教育,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第七章 支撑体系提升工程
 

 

 


第一节 林业资源管理


一、林地林权管理


在编制完成全省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基础上,运用“3S”(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高新技术手段,按国家统一标准建立林地档案管理系统。全面启动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档案更新工作,对林地保护利用情况进行科学严格的监测评估。严格林地定额管理,强化林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加大对临时占用林地和灾毁林地修复力度,确保到2017年全省林地保有量达到7820万亩以上。加快建立全省林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和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平台,实现对林权变动情况的有效监管。进一步加强林权登记管理,规范林权证发放工作,强化林权流转管理。

二、林政资源管理与资源监测

严格规范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管理,加大林政执法力度,强化林政稽查,建立完善森林资源林政案件举报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深化森林采伐管理改革,扎实推进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示范工作。加强木材检查站和林政稽查设施设备建设,建立完善全省林木采伐、运输登记发证管理系统。加强林业资源管理机构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实施森林资源年度动态监测,开展专项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加强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标准化建设。筹建河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中心、河南省湿地资源监测中心和生态监测评估中心。完善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基础设施,初步建成全省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
 


第二节 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
 


健全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系,完善市、县级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对33个濒危野生动植物实施拯救工程。建设11处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初步建立全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体系。建设3处鸟类环志站,逐步掌握候鸟迁徙规律及种群结构和数量变化规律。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自然保护区建设,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网络。新建1个国家级、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00个保护小区。建设宝天曼、董寨、郑州黄河湿地3个示范自然保护区,加强现有25个自然保护区的69个管理局(站)能力建设。推进《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制定工作,加强湿地资源管理。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在丹江口水库、黄河、淮河等重点湿地,恢复、治理湿地7.5万亩。
 


第三节 林业防灾减灾
 


一、森林防火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方针,全面加强森林防火的预防、扑救和保障三大体系建设,以大力提高依法治火、科学防火、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森林防火五大能力为重点,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全面提升我省森林防火装备水平和防控能力,提高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能力。加强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防火信息指挥系统、森林防火通信系统、森林防火阻火隔离系统、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与装备能力、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和航空消防基础设施等建设。力争瞭望覆盖率达到95%,火灾当日扑灭率达到98%,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创新机制,突出重点,构建与林业建设相适应的监测预报、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服务保障体系。力争将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87%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

三、森林公安

以实现“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警民关系和谐化”为目标,加强“四网”(群防网、联防网、信息网、协查网)建设,强化队伍管理、装备设备管理,适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加强林区警务室、治安卡点以及标准化信息采集室、刑事技术室和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加强以警用应急指挥系统、重点林区技防监控网络、警综应用平台为主要内容的森林公安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强以交通车辆、通讯工具、办公设备、单警装备为主要内容的装备配备,提升森林公安装备水平。力争基层森林公安机构设施装备达标率达到98%。

四、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健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加强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中心和39个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及时发现并掌握疫源疫病发生及流行动态,及时防控疫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第四节 林木良种化建设
 


实施《河南省林木种苗发展规划(2011-2020年)》,推进良种化进程,提高种苗质量,为林业生态省建设提供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林木种苗。

一、林木种质资源保护

开展林木(花卉)种质资源调查,建立全省林木(花卉)种质资源信息库。依托林木良种基地和科研单位建设林木(花卉)种质资源保存库30处,规模0.3万亩。建设良种采穗圃150处,规模0.5万亩。

二、林木良种基地

建设林木良种基地22处,总规模1.2万亩。其中改扩建7处,规模0.6万亩;新建15处,规模0.6万亩。

三、良种苗木培育


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市场调节与政府宏观指导相结合,鼓励国有单位、集体单位、个人等共同发展苗木生产。对国家和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给予补贴;对培育的特色经济林、乡土树种、彩化树种和珍贵树种的良种壮苗给予补贴。完善林木良种补贴制度,促进林木良种生产和使用。

四、保障性苗圃


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基础条件好、区域优势明显、技术力量强的国有苗圃确定为保障性苗圃,培育林木良种壮苗、珍贵树种苗木和特殊生态功能苗木。全省设立保障性苗圃34处,总规模1万亩以上。

五、林木种苗执法和质量监督检验


加强林木种苗执法和质量监督检验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行政执法、质量检验等仪器设备,全面提高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构建省、市、县三级种苗行政执法、质量监督检验体系。
 


第五节 科技创新
 


实施《河南省2020年林业科技创新规划》,紧紧围绕提高全省林业科技创新推广能力,优化林种、树种、品种结构,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58%以上,工程建设林业良种使用率达到95%以上,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2%以上。

一、重点林业科技项目

重点实施生态建设和生态安全、生物技术及良种战略、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产业发展、信息技术、科技推广示范与科普、标准化、科技创新能力八项重点林业科技项目。突出推进林业生物、多林种多树种优化配置、困难立地条件地区植被恢复、林下经济培育、生态能源林培育等150项技术研究,选育林木优良新品种(无性系)50个,引进示范推广林木新品种210个。

二、林业科技创新平台

稳步推进重点实验室、林业工程技术中心、林业生态定位站建设。建设1—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4个省级林业工程技术中心,3—6个厅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中原经济区林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完善9个森林生态定位站。完善河南林业生态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全省林业生态效益评估公报。

三、林业技术推广

对现有林业科研成果、技术进行认真筛选和组装配套,重点推广抗旱保湿造林、干旱裸露地造林、新品种培育及快繁、提高植物固碳能力的营林、重大病虫害防控、各类立地类型的造林模式、生态廊道的造林模式等200项先进技术。加强木本粮油、生物质能源、森林药材树种和苗木花卉等资源培育技术推广示范,实施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125项,建设各项林业重点工程科技支撑项目基地150万亩。加强新成果、新品种、新技术中试基地建设,构建省、市、县三级及科研院所中试基地网络,启动实施林业科技成果中试项目50个。

四、林业科技示范园区

围绕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分区建设一批示范效果好、辐射面广的科技示范区、示范基地,形成点、面结合的林业科技示范体系。重点建设100个林业科技示范园区。

五、林业标准化与质量监督

制(修)订省、省辖市林业标准100项,建设国家和省级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县、项目)20个,建设大枣、核桃、柿、板栗等名特优新无公害果品基地100个,建设林业标准化示范区30个。加快林业数表编制和更新步伐,推进林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积极申报和保护河南省林业地理标志产品。建立健全林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监测监督机制、质量检验机构和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林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涉及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林业设备(装备)的质量检测和安全评估。

六、科技合作

以解决林业建设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前提,加强与中国林科院等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组织实施45项省院、市院科技合作和国外智力引进项目。
 


第六节 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大力营造育才、引才、聚才的良好环境,加强林业人才培训、培养与引进,改善知识结构,提升整体素质,重点专业学科要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物、首席专家、科技将才,为林业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一、林业人才培训

积极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关键岗位人员培训、重大改革培训、重点工程配套培训、基层实用人才培训、林业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基地建设、职业教育支持提升、高等教育学科共建等人才培训重点项目。林业行业培训总规模达到120万人次,林业从业人员队伍的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二、林业人才培养

独立设置河南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加强其基础能力建设,做好与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工作,积极推进与河南农业大学合作共建,建成有区域影响力和辐射力的示范性职业院校。大力支持林业科研单位开展研究生教育,在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等单位新设立1—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指导林业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调动林业人才爱岗敬业、服务林业建设的积极性。鼓励、支持林业人才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三、林业人才引进

建立林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引进高层次林业人才机制,力争在省林科院设立院士工作站。结合林业发展实际,分析林业行业岗位需求,争取重点岗位、重点项目专项人才编制,为引进人才提供政策、资金支持,打造能够引进来、留得住的林业人才引进机制。
 


第七节 林业信息化建设
 


以全面实现林业信息化为目标,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中心,以林业电子政务建设为重点,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为突破口,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制式、统一平台、统一管理,深化信息技术在林业资源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各环节的应用,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为林业建设提供支撑。

一、林业资源监管和营造林管理

加快森林、湿地、荒漠化和生物多样性等资源数据库系统建设,着力建立数据更新机制,提高林业资源基础信息服务能力。加强营造林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对营造林建设和发展动态的信息化管理。

二、门户网站

强化外网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和公共服务功能建设,为公众和各级林业部门、单位提供“一站式”林业应用和信息服务窗口,扩大信息服务范围,推进网上办事,加强互动交流。在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条件下,建设统一的林业内网办公平台,推进网上办公,整合业务系统,实现林业部门内部协同办公和各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跨部门行政审批。

三、基础平台

建立健全林业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全省林业系统网络互联基础设施,构建包括基础设施、数据库、应用支撑、应用系统等多个层次的林业信息化基础平台。积极建设林业信息化网络及运行维护体系,实现9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处理。完成90%的省级林业信息化基础平台建设任务,加强数据标准化改造和整合,建成省级林业数据共享与交换中心,促进各级林业部门之间、林业各业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加强林业信息化标准建设和安全体系建设,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四、林业电子商务平台

在现有林权证办证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建设林权监管系统,建立技术先进、稳定高效的林改监管服务平台和数据库。建立统一的林权交易网,实现林地、林木、股权、债权、项目工程和林业技术等项目统一挂牌。建设公开、公正、全程监管的林权交易平台。建立林产品网上商城,实现林产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化。
 


第八节 基层林业服务能力建设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加强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因地制宜设置县(市、区)、乡镇或区域国家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基层林业技术推广站属于公共服务机构,是县级林业技术服务机构向基层延伸服务的平台,是公益性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基础力量。以建设“管理规范、设施完善、队伍精干、服务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为目标,不断健全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组织机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建立和恢复乡镇或区域国家林业技术推广站1200个。加强县级林业工作站建设,完成重点县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55个,基本实现县级林业工作站的基础设施现代化、人员队伍专家化、业务管理信息化、社会服务多元化。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完成标准化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200个,使乡镇林业站的基础设施、工作条件和服务手段得到明显改善。加强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和乡土专家培养等,逐步形成相对完善的基层林业服务体系。
 

 


第八章 投资与效益分析
 

 


第一节 投资



根据相关标准,结合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建设任务,经估算,规划总投资646.37亿元,其中国土生态安全体系277.96亿元,绿色富民产业体系315.24亿元,生态文化体系4.68亿元,支撑保障体系48.49亿元。

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以财政投入为主;绿色富民产业体系以社会投入为主,财政投入少量政策性引导资金,重点扶持产业化集群和专业合作组织;生态文化体系实行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并重。资金来源主要是四部分:一是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积极争取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重点地区防护林、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公益林补偿等国家工程项目投资。二是地方各级财政投资。各级政府要根据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任务与财力可能,把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建设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省、市、县级财政总投资及年度投资由林业部门根据工程任务作出详细概算,商财政部门审核确定。三是社会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规划工程项目建设。四是统筹安排可用于林业建设的资金。结合规划任务,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土地整治、结构调整、水土保持等可用于林业建设的资金,支持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建设。
 


第二节 效益分析

 


规划任务完成后,将大幅度改善我省的生态环境,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每年新增生态和经济效益价值达1337.03亿元。

一、生态效益

每年新增生态效益价值703.04亿元。

———新增森林年生态效益价值696.18亿元。其中,涵养水源价值161.55亿元,保育土壤价值23.42亿元;吸收二氧化碳1425.2万吨,释氧量889.6万吨,固碳释氧价值129.77亿元;积累营养物质价值4.59亿元,净化大气价值21.61亿元;保护生物多样性价值148.43亿元;防护农田效益价值51.55亿元;森林游憩价值46亿元;节能减排价值109.26亿元。

———新增湿地年生态效益价值6.86亿元。其中,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0.12亿元,景观游憩价值0.74亿元,环境净化价值1.67亿元,蓄水调洪价值3.98亿元,固碳释氧价值0.35亿元。

二、经济效益

每年新增直接经济效益633.99亿元。其中,木材价值59.7亿元,花卉苗木产值132.51亿元,特色经济林产值88.71亿元,林下种植养殖产值36.97亿元(林下种植7.7亿元、林下养殖28.07亿元、野生动物繁育利用1.2亿元),林产工业产值315.6亿元(人造板24.87亿元、竹木编织2.59亿元、家具及其他木制品253.73亿元、经济林产品加工业25.74亿元、果品贮藏库8.67亿元),森林生态旅游门票收入0.5亿元。

三、社会效益

本规划全面实施后,农民来自林业的收入年均增加达到10%以上,将新增就业岗位142.52万个。由于森林覆盖率提高、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木材和经济林产品增加,不仅能推进林业全面发展,而且能提高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承载能力,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了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公众传播生态文化、普及生态知识、增强生态意识,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使人们从弘扬生态文化中体验和享受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促进人们身心健康,在取得经济收益的同时充分享受生态建设成果。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深化林业改革



一、巩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建立林业支持保护制度、林业金融支撑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合作,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经营率达到75%以上,发证到户率达到95%以上。建立和完善省辖市、县(市、区)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在不断扩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数量的基础上,建设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制订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建设标准和考评管理办法。大力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合作社贷款、林农小额免评估贷款等业务,切实简化贷款手续,扩大贷款规模,降低融资成本,支持林农发展林业生产。积极探索林业资本运作新模式,稳步推进建立林权收储机构试点工作。按照“低保费、保成本、广覆盖”的原则,大力开展森林保险业务。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培育典型,突出特色,合理规划,科学确定发展林下经济的种类与规模,促进林下经济发展。

二、推进国有场圃改革

按照有利于国家生态安全和提高国有林场管理效率的原则以及国家所有、省级管理的体制要求,探索新的国有林场领导模式和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根据国有林场生态区位和主体功能,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的林场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所需资金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负担。积极探索国有苗圃改革新路子,加快国有场圃脱贫步伐,使国有场圃危旧办公用房和危旧护林房得到全面改造,实现国有场圃通等级公路和饮水安全,基本解决国有场圃通通讯、通网络、通电视等民生问题,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进一步深化全省林业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林业政风行风建设和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花卉协会、资源评估机构等社会组织和中介组织作用,为全省林业建设服务。
 


第二节 扩大对外开放
 


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着力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发挥对外开放“一举求多效”的作用,加快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开放朝着优化结构、拓展深度、提高效益方向转变。加强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宽与国际及省内外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交流领域,引进省外、国外专家和科技成果,提高林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发挥利用外资综合优势,提高总体效益,推动引财、引智、引文有机结合。加快“走出去”步伐,支持林业企业跨省、跨国经营,开展对外造林、林产品加工等合作。加强舆论宣传,不断创新形式,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建立全社会办林业的新机制,促进全民共建共享。
 


第三节 加大投融资力度
 


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采取政府引导、社会投入、市场运作的方式,拓宽林业建设融资渠道。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国家森林城市等创建工作的以奖代补力度。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积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承包、租赁、兼并、收购、出售等经营方式,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建立奖惩机制;用足、用活、用好林业贴息贷款政策;充分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商直接投资和无偿援助。力争林业企业上市融资。


第四节 完善林业发展市场体系


积极培育林权流转市场,制定林权交易规则,形成规范有序的流转市场体系。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队伍建设,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大力发展订单林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加强林产品消费政策引导,积极培育国内市场,以产业化集群为依托,加快建设一批林产品交易平台,积极发展区域性林产品市场,健全林产品流通体系。建立适应农民需要的农村林产品市场。提升木材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挖掘林产品城乡市场消费潜力,建立完善多元、稳定、安全的林产品市场体系。完善林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探索生态效益价值的市场运行机制。建立反映市场供求情况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第五节 加强林业法制
 


一、积极推进林业生态立法

推进湿地保护等立法工作,加强其他林业生态立法调研。积极推进保障林业发展的法规和政府规章制(修)订工作,制定林木、林地流转和征占用补偿相关配套制度,研究出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更、林下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政策。调查研究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订相关政策。

二、提高林业执法能力

加强服务型林业执法建设、林业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创新林业执法机制,调整林业执法职能,整合林业执法资源,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林业综合执法能力和效果。加快林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林业行政执法与监督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推进林业行政许可办理体系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省、市、县级林业部门之间完备、便捷、高效运行的行政执法体系,做到办理流程、审批结果公开。

三、加强依法行政能力

严格依法行政,健全林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林业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加强林业普法工作,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林业普法考核制度;加强依法治林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第六节 实行目标责任制
 


实行各级政府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将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列为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重点是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保持林业在县域经济考核中的比重。各级政府对本地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落实本级财政资金。建立完善考核机制,上级政府要把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对下级政府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资金使用等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阳光操作”。林业部门要履行组织、协调和指导等职责,做好任务落实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和潜力,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任务。
 


附件:

1.生态功能区(“四区三带”)划分范围

2.林业产业化集群名录

 

附件1:生态功能区(“四区三带”)划分范围

 

 

 

生态功能区(“四区三带”)划分范围
 

 


附件2:林业产业化集群名录

一、花卉苗木(22个)

1.郑州市近郊花卉产业化集群

2.荥阳市花卉苗木产业化集群

3.开封市菊花产业化集群

4.洛阳市牡丹产业化集群

5.洛阳市花卉苗木产业化集群

6.安阳市苗木花卉产业化集群

7.获嘉县花卉产业化集群

8.濮阳市鲜切花产业化集群

9.濮阳市观赏苗木产业化集群

10.鄢陵县花卉苗木产业化集群

11.三门峡市花卉产业化集群

12.南阳市月季产业化集群

13.南阳市观赏苗木产业化集群

14.南阳市药用花卉产业化集群

15.商丘市豫东花卉苗木产业化集群

16.潢川县花木产业化集群

17.光山县花卉产业化集群

18.罗山县花卉产业化集群

19.上蔡县苗木花卉产业化集群

20.遂平县彩叶苗木产业化集群

21.济源市花卉苗木产业化集群

22.长垣县花卉苗木产业化集群

二、特色经济林(14个)

1.新郑市大枣产业化集群

2.登封市核桃产业化集群

3.洛阳市核桃产业化集群

4.洛宁县苹果产业化集群

5.内黄县红枣产业化集群

6.封丘县金银花产业集群

7.禹州市中药材产业化集群

8.灵宝市苹果产业化集群

9.三门峡市核桃产业化集群

10.三门峡市杜仲产业化集群

11.宁陵县酥梨产业化集群

12.信阳市油茶产业化集群

13.济源市核桃产业化集群

14.长垣县葡萄产业化集群

三、林下种植养殖(30个)

1.郑州市嵩山地区林下中药材种植集群

2.开封市贾鲁河沿岸林下养殖集群

3.洛阳市伏牛山林下中药材种植集群

4.洛阳市伏牛山林下养殖集群

5.平顶山市汝河沿岸林下养殖集群

6.安阳市内黄林下种养集群

7.鹤壁市林下种养集群

8.新乡市沿黄林下种养集群

9.焦作市沿黄林下怀药种植集群

10.濮阳市林下种养集群

11.许昌市禹州林下中药材种植集群

12.漯河市林下种养集群

13.三门峡市林下中药材种植集群

14.南阳市伏牛山林下中药材种植集群

15.南阳市伏牛山林下养殖集群

16.商丘市林下肉牛养殖集群

17.信阳市沿淮林下种养集群

18.周口市林下种养集群

19.驻马店市山区林下种养集群

20.济源市林下种养集群

21.郑州市鸵鸟养殖集群

22.洛阳市貉养殖集群

23.焦作市鹌鹑雉鸡养殖集群

24.许昌市珠鸡雉鸡养殖集群

25.灵宝市野猪养殖集群

26.西峡县野猪养殖集群

27.新野县猕猴养殖集群

28.信阳市野猪养殖集群

29.周口市蟾蜍养殖集群

30.兰考县野猪、狐狸养殖集群

四、林产工业(57个)

(一)经济林产品加工业(32个)

1.新密金银花加工产业化集群

2.尉氏县香精香料加工产业化集群

3.偃师市葡萄加工产业化集群

4.汝阳杜仲加工产业化集群

5.嵩县山茱萸加工产业化集群

6.平顶山花椒加工产业化集群

7.安阳黄连木加工产业化集群

8.孟州市饮品加工产业化集群

9.武陟县果品加工产业化集群

10.漯河市林果加工产业化集群

11.陕州果品加工产业化集群

12.三门峡黄连木加工产业化集群

13.西峡县山茱萸加工产业化集群

14.西峡县猕猴桃加工产业化集群

15.淅川县金银花加工产业化集群

16.南召县辛夷加工产业化集群

17.南召县桑柞蚕加工产业化集群

18.桐柏县油茶加工产业化集群

19.桐柏县茶叶加工产业化集群

20.南阳市油桐加工产业化集群

21.唐河县栀子加工产业化集群

22.民权县饮品加工产业化集群

23.宁陵县林板家居产业化集群

24.虞城县林板木艺产业化集群

25.信阳市板栗加工产业化集群

26.信阳市茶叶加工产业化集群

27.信阳市银杏加工产业化集群

28.巩义市林果加工产业化集群

29.汝州市杜仲加工产业化集群

30.邓州市果品加工产业化集群

31.固始茶叶加工产业化集群

32.鹿邑县中药材加工产业化集群

(二)木材加工业(25个)

1.尉氏县阿凡达精工家具产业化集群

2.洛宁县板材木制工艺品产业化集群

3.安阳市林木加工产业化集群

4.浚县林产品加工产业化集群

5.新乡县林浆纸产业化集群

6.孟州市林板加工产业化集群

7.武陟县林浆纸产业化集群

8.清丰县家具产业化集群

9.濮阳开发区林浆纸产业化集群

10.范县林产品产业化集群

11.长葛市林板加工产业化集群

12.临颖县林木产品产业化集群

13.商丘林木产品加工产业化集群

14.夏邑县林板加工产业化集群

15.宁陵县林板家居产业化集群

16.虞城县林板木艺产业化集群

17.信阳板材加工产业化集群

18.平舆县家具产业化集群

19.正阳县林木产品加工产业化集群

20.汝南县木制品产业化集群

21.兰考县林木产品加工产业化集群

22.滑县林木产业化集群

23.邓州市益嘉林业产业化集群

24.固始县竹木产业化集群

25.固始县柳编产业化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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