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          时间:2016-04-01 00:41:10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10-68503333。

一、概述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一是突出重点,主动公开内容持续深化。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着力推动发展规划、宏观调控、区域经济、产业发展等重点信息的公开。二是强化服务,依申请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启动在线申请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制定依申请公开答复指引,详尽说明法律适用标准,提高答复质量、缩短答复时间。三是规范流程,机制制度保障日臻完善。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审核流程,形成政府信息制作生成、保密审查、及时公开的同步运行机制。制定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七天双公示”制度,实行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起草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评分和动态管理的考核标准。制定“我向总理说句话”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规范,提高涉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职能的留言办理质量。编印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编,促进本行业本系统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四是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有序落实。对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的信息公开重点任务,按照中改办及国办信息公开办要求,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两个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按照专题调研、试点先行、意见制定等工作步骤,对13个省区市开展专题调研,确定18个试点单位,梳理出23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并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了试点安排及相关工作建议。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4万篇,日均百篇;各司局发布信息约2.08万篇。其中通过委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190余条,同比去年增长27%,发布新闻稿件320余篇,编印《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告》12期、公开政策文件210余件,委政务服务大厅信息公开窗口接待群众电话及现场咨询4500余人次。同时,继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不断加大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委主要领导出席了“两会”新闻中心首场记者会,委领导及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新办新闻发布会25场,组织召开重大专题新闻发布会16场,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3场,媒体通气会(吹风会)32场,网络在线访谈7次,对外发布新闻稿400条,受理媒体采访申请200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17件,申请数量比2014年减少17%,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办理和答复。截至报告日,已答复808件,正在办理9件,办结率98.8%。

收到的申请中,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职能范畴的申请件主要涉及价格管理、项目审批与核准、能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且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等情况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均依法依规提供了相关信息。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职能范畴的申请件,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告知申请人,或请其向其他部门或地方申请;对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信访、投诉、建议的,主动与申请人进行了沟通说明,建议其按相应渠道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为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共13件,目前已全部办结,没有确认违法或撤销等不利复议决定。全年不服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共3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均胜诉。因不服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的案件共130起,均获国务院维持。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和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迫切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信息公开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于各类政策性文件,项目审批、核准信息等,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向社会主动公开。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对涉及发展改革工作的重大政策、规划、方案等进行宣传和解读。二是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用中国”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着力构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组织管理、渠道平台四项工作体系。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内容,出台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性办法,推进信息公开专栏优化升级,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出台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委内考评监督,推动信息公开职责落实。四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要求,牵头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两项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指导协调专项试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和验收评估,起草有关工作意见并报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简政放权,加强依法行政,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科研等指导和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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