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
国家铁路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暂行)》编制。本报告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改进措施等内容。
一、概述
2015年,国家铁路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铁路行业监管履职工作实际,制定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督办,狠抓落实,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制度建设。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组织修订《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调整完善政府网站运维管理机制,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落实公开责任。二是结合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实际,制定实施《国家铁路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工作程序规定》,实现了办理、答复、征求第三方意见、延期答复等工作规范化,办理流程更加清晰。三是制定《国家铁路局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事项,确保依申请公开的回复依法合规。
(二)推进政府网站平台建设。一是完善《行政许可》栏目,公开行政许可权力清单。公众可根据需求直接点击进入相应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审批部门、设定依据、服务指南、审批流程、承诺时限和网上预受理入口等服务功能集中显示,公众可在网站首页直接点击相关内容查阅。简化行政许可预约系统程序,方便申请人进入操作。同时,在行政许可栏目中增加《监督投诉》和《申请人满意度评价》,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是增强与公众互动,认真办理回复网民邮件。重新优化调整公众互动栏目,进一步明确《局长信箱》、《投诉举报》、《征求意见》、《政策解读》等互动类栏目的基本定位,充实相关内容,规范办理回复程序。在《局长信箱》、《投诉举报》增设《回应关切》子栏目,进一步畅通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的渠道,对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意见建议及相应的处理结果在网上公开回复。2015年共办理回复网民邮件3568件。
三是新增信息转载栏目。落实《关于加强协同联动做好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转载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4〕60号)精神,在政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新增《要闻转载》栏目和《国务院时政信息》专栏。
四是优化网站其他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高级检索,增设标题、关键字、文种、发文日期等字段;对行政许可决定书检索,新设置许可决定年份、决定书类别、关键字查询,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增加新闻栏目的英文简讯内容,满足社会公众的不同需求。
(三)加强学习培训。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2015年5月,组织召开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培训会,对局机关、局属各单位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交流研讨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平台、提升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国家铁路局突出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全年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3614条,政务微博共发布信息1191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质量监管信息。在政府网站《执法监管》栏目公布了年度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围绕春运、暑运、国庆节假日等运输高峰期和防洪施工等安全质量关键环节监督检查以及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方面,发布信息31条。发布《2015年国家铁路局行政执法情况综述》。发布“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等信息25条。按季度公布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发布4批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发布年度《铁路安全情况公告》,对企业安全管理、政府监管执法以及高速铁路运营安全情况、铁路交通事故情况等进行了通报。
(二)法规及标准规范。全年《法律法规》栏目新增加《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铁路专用设备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办法》等3件铁路规章和《铁路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公告办法》、《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实施细则》等12件规范性文件上网。全年共发布《城际铁路设计规范》配套标准以及《铁路线路设计规范》、《高速动车组试验规范》等115项铁路行业标准。规范铁路技术管理,发布《铁路专业计量器具管理目录》,为加强技术监督提供了依据。
(三)行政许可有关信息。制定公布铁路行政许可权力清单,全年公布行政许可决定书1040份以及新增相关文件资料信息26条。
公布了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名录、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企业名录、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名录、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名录、铁路无线电台设置和频率使用审核许可名录、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许可人员名单等信息。
(四)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国家铁路局2015年部门预算》、《国家铁路局2014年部门决算》。
在公开的部门决算中,详细说明了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同时,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
(五)政策法规解读。对发布的铁路规章、重大技术标准、重大政策措施等积极组织专家开展政策解读。先后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新闻媒体对《城际铁路设计规范》、《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铁路专用设备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办法》等进行了重点解读。
(六)其他履职信息。通过局政府网站及时发布铁路行业科技创新和政府间铁路交流合作信息。公布2015年全国人大建议、全国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2015年政府网站邮件、群众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做好2015年度事业单位招聘、2016年度公务员招录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招录各环节进展情况。做好领导干部任免信息公开工作,按月发布领导干部任免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国家铁路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依法依规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来件。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其中投诉求助信息1件,其余37件均按时依法作出书面答复。
从申请公开方式看,当面申请1件,占2.6%;信函申请37件,占97.4%。
从申请公开信息类型看,涉及铁路工程建设的12件,占31.6%;涉及铁路客运服务的13件,占34.2%;涉及行政许可、行业统计及其他行政事务的8件,占21.1%;其他5件,占13.1%。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国家铁路局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申请人撤回复议1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1件。
六、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国家铁路局所属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7个铁路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国家铁路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精神,围绕履职中心工作,结合2014年组建以来的工作实际,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开设的7个地区铁路监管局专栏和政务微博,及时发布辖区内铁路行业监管履职信息和其他政务信息184条,并及时提供有关铁路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政府采购、公务员招录等信息,分别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等平台集中发布。2015年各地区铁路监管局专栏增设了《图片视频》、《举报电话》等栏目,进一步丰富了公开内容。
(一)加强机构建设。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及各业务处室设专兼职政务信息员,负责日常政务信息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以及相关重点工作督办。
(二)完善制度建设。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制定印发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相关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内部管理制度和审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及时、权威。
(三)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各地区铁路监管局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处理、回复的内部工作流程。2015年,地区铁路监管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1件,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加强能力建设。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派员参加了国家铁路局举办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培训会,学习相关制度办法,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通过加强自主学习、组织集体学习等途径,提高信息公开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和知识储备。
七、改进措施
2015年,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积累了初步经验,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差距和不足。2016年,贯彻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我们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高。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建设法治政府等要求,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二是进一步优化调整局政府网站,加强内容建设,创新表现形式,更好体现服务群众、便民利民的服务型政府要求。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四是加强对地区铁路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提升工作水平。五是积极推进网上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更多便利。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www.nra.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号院;邮编:100891;联系电话:010—51897581;电子邮箱:xxgk@nr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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