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厅〔2016〕1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
建办厅〔2016〕15号
部机关各单位,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依法有序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3月30日
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有关部署和要求,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完善制度机制,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扩大群众参与,努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取得切实效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继续完善工作机制。
落实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结合公文办理流程细化信息公开程序,实现了公开属性与公文文稿同步拟定、同步审批(核),公文办理环节责任全程可追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报机制,定期统计分析并通报相关数据,为相关业务工作提供参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务员培训、考核等范围,推动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及时更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公布设定依据、标准、办理指南等相关信息。设立“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规范、服务指南、受理单样表、审查工作细则等材料进行了完善。加大投诉举报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审批结果告知环节,详细说明未通过审批的原因,推进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透明。公布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及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断拓展公开渠道。
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通过中国建设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告》等载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研究建立集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短信、微信、微博、手机APP、网上服务大厅等功能于一体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组织新闻宣传活动约90余次,及时解读重点政策,回应社会关切。
(四)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财政部要求,及时公布2015年部门预算、2014年部门决算,并细化说明了2014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制度,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设置“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建议提案复文,2015年公开建议提案复文44件。推动建立各级城乡规划信息网,深入推进“阳光规划”,扩大城乡规划开放参与程度。按要求公开了水专项“十一五”期间91个课题成果报告、重大建议、关键技术、标准规范、科技报告等材料,发布了《水专项第一阶段专利成果汇编》等相关成果信息。
(五)积极推动监管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设置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以下简称“两年行动”)信息专栏,及时公开两年行动进展情况。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一年工作情况的通报》,总结通报两年行动开展以来工作情况。建立月报制度,按月主动公开全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2015年,公开两年行动中检查的项目550560个,检查企业数821787个(其中建设单位394634个,建筑业企业427153个);处罚企业数6072个,处罚人员数3473人;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曝光了34起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典型案例,将所涉工程项目的相关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违法违规事实向全社会公开。二是做好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公开。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主体、披露内容、披露时限、披露方式等。举办4期信息披露专题培训班,讲解相关指标体系,交流各地工作经验;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情况的通报》,总结全国201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与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中国建设报等向社会主动公开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信息。三是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督促各地加快征收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征收信息化水平。目前,大部分省(区、市)明确了征收信息系统建设的任务分工、建设标准和进度安排。北京、上海、长沙等城市结合实际,进一步对补偿协议网签、安置房源与市场房源统筹管理等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
(六)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一是先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住房保障网上信息公开检查的通知》,明确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二是对30个省(区、市)2015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竣工信息公开情况、公租房分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抽查)。三是专门组织成立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规范化研究课题组,对部分城市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研究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登记、处理、告知、寄送、归档程序,严格办理时限,努力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提高办理质量。201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24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办结;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5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拓宽了主动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强了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与公众需求还有差距。随着公众关注度的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方式仍需拓展,内容仍需细化、丰富。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严格按照《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二是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分行业、分环节稳步推进业务受理、办理、审批、公示公告等信息公开,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延伸;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健全住房城乡建设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规章预公开制度,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策信息,同步安排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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