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全文附PDF下载)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4年第51号
现发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及其英文版和法文版同时废止。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由交通运输部公路局与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标准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函告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36),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14年9月30日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全文附超清无水印PDF+可编辑Word版下载】
标准号:JTGB01-2014
中文名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英文名称:Technical Standard of Highway Engineering
发布日期:2014-09-30
实施日期:2015-01-01
被代替标准:JTG B01-2003
中国标准分类: P66(公路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 93.080(道路工程)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简介: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公路。公路建设应按地区特点、交通特性、路网结构综合分析确定公路的功能,根据功能结合交通量、地形条件等选用技术等级和主要技术指标。公路建设项目应做好总体设计,使主体工程与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相互协调配套,充分发挥各自功能和项目的整体功能。公路建设应贯彻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在确定公路用地范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公路用地范围为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护坡道坡脚)以外,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不小于1m范围内的土地;在有条件的地段,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不小于3m,二级公路不小于2m范围内的土地为公路用地范围。在风沙、雪害、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地带设置防护、整治设施时,以及在膨胀土、盐渍土等特殊土地带采取处治措施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用地范围。桥梁、隧道、互通式立体交叉、分离式立体交叉、平面交叉、安全设施、服务设施、管理设施、绿化以及其他线外工程等用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用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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