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科技函〔2016〕33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04-16 16:10:21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交办科技函〔2016〕331号

 

 


中国船级社、部规划院、部交科院、部水科院、部天科院、中国通信信息中心、大连海事大学、南京水科院,上海海事大学、长安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山东交通学院、南通大学、集美大学,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详见科技部网站),请你单位根据交通运输发展需要,结合申报指南要求和科研实际需求,组织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我部只推荐与我部职能和业务范围相关的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2.由我部推荐的项目建议须全面响应项目申报指南内容,对于部分响应的项目建议我部将不予推荐。

3.需我部推荐的项目,请于4月20日前将拟申报的项目建议汇总清单(请见附件)统一报至我部审核。

4.我部对各单位申报清单统一审核后,将及时反馈意见。对于同意推荐的项目建议,请在科技部申报截止日期前3个工作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项目预申报书的提交工作。

二、注意事项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应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项目申报人员承担改革前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和课题情况,防止出现违规现象。

三、联系方式

1.申报联系人:科技司科技创新发展处田敬辉;

联系电话:010-65292860,010-65292811(传真);

电子邮箱:46027010@qq.com;

2.报送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科技司100736。



附件:XXX单位拟牵头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建议汇总清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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